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五育并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美育与劳动教育融合育人的新路径,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美育劳动教育实践周”活动。通过项目化实践,引导学生在劳动中创造美、体验美、鉴赏美,实现以劳育美、以美促劳的育人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以劳育美,以美促劳——在劳动中绽放青春之花
二、活动时间
2025年11月20日—12月20日
三、参与对象
2025级四年制本科全体学生
四、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
协办单位:学生处、后勤保障与资产运营中心、各二级学院
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后勤保障与资产运营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副院长为成员,负责活动的整体规划与组织协调。
工作小组:由教务处牵头,各学院辅导员及相关项目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具体实施。
五、活动目标
价值体认目标: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精神实质,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审美观。
能力提升目标:通过实践锻炼学生的劳动技能、创新思维、团队协作能力及艺术表现力。
素养融合目标:实现美育与劳动教育的有机融合,让学生在创造性劳动中提升感受美、表现美、创造美的综合素养。
学分认定目标:全程参与并完成项目的学生,统一认定劳动教育实践0.5学分。
六、活动内容与项目安排
本次实践周采用“学校统筹、学院承办、学生自选”的模式。各学院、后勤保障与资产运营中心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色及劳动需要,设计并申报2~3个(不设上限)美育融入劳动教育的实践项目,每个项目容纳学生数不低于100人。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通过线上系统自愿选报一项参与。项目清单见附件,请各学院自行安排时间和地点。
七、操作流程
项目报名阶段(11月15日—16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在线选课(选择实践周项目),每人限选1项,额满为止。
活动开展阶段(11月20日—12月20日):各项目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确保安全、有序、有效。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保障与资产运营中心进行巡视检查。
考核总结阶段(12月25日—30日):
考核方式:过程性考核(出勤及实践表现,占40%)与成果考核(实践成果〈作品、报告、展示等〉占60%)相结合。
材料提交: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成果,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后,将成绩单、优秀成果资料(图片/视频等)统一报送学生中心303室。
学分认定:教务处、后勤保障与资产运营中心审核后,统一录入成绩和学分。
经费预算:各学院预算美育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用于购买材料等费用,请于11月18日前将盖有学院公章及学院主要领导签字预算表纸质版交到学生中心303室。
八、保障措施
经费保障:学校设立专项活动经费,支持活动基础材料采购等。
安全保障:各承办单位须制定安全预案,开展安全教育,签订安全承诺书,重点防范工具、化学品等使用风险。
宣传保障: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对活动进行全程报道,展示优秀成果,营造“崇尚劳动、热爱美”的校园文化氛围。
九、预期成果
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学生美育劳动实践作品集(实物、图片、视频等)。
评选表彰“优秀实践项目”“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践学生”。
总结凝练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美育与劳动教育融合实践模式,各学院、后勤保障与资产运营中心在实践周活动结束后提交一份劳动教育实践案例,为后续工作积累经验。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教务处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