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概况

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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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主要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履行全日制学生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职责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日制学生教育教学建设、管理和专业建设工作。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和“三全育人”要求,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学生教育教学的总体规划,制定并监督落实学校教育教学体系建设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本科专业建设、专业设置、专业结构调整和专业认证;负责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及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配合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做好专业合评价工作。

3.负责全日制本科生教学运行管理,对教学资源进行整体调配。负责组织开课、选课、考试、评卷、成绩管理、教学秩序维护;负责教学管理队伍、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教务员队伍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4.负责校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负责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的管理;负责“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及其选聘、指导、管理、考核等工作。

5.负责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全校教学改革立项、教学工程项目、实践类质量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成果培育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科教学竞赛以及教学奖励的组织实施和评审推荐工作。

7.负责本科生学籍、转学、转专业、退学、学业预警、辅修、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管理与服务工作。

8.负责本科生公共基础课、通识教育课、专业基础课的教材建设、选用与征订。

9.负责教师教学违规的认定及处理,学生考试违规的认定与处理。

10.负责统筹学校公共艺术、体育教育、劳动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工作。

11.负责落实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组织协调二级学院本科生导师的选聘、培训、考核、评优工作。

12.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本科教育教学审核性评估工作。

13.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

       招生办公室主要履行招生信息公布、招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审以及新生质量分析研究的职能,与教务处合署办公。

1.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根据

上级招生文件和有关规定,负责制订、修订和完善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申报年度招生计划,组织编制学校招生章程等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组织实施全日制本科生录取工作;

4.负责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

5.负责招生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6.负责做好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并对新生质量进行跟踪分析研究,撰写年度总结。

7.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课程中心主要职责

       课程中心主要履行课程建设与管理职能,与教务处合署办

公。

1.负责教师学科素养和教学能力提升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及竞赛,推动教师更新学科知识,站在学科前沿

开展教学、创新教学模式方法,提高教师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

2.负责落实课程质量等级标准。按照国际一流(A )、国内一流(B 类)、国内平均水平(C 类)、低于国内平均水平(D

类)四个档次,落实课程质量等级标准相关工作。

3.负责统筹全校课程发展规划。指导各学院各专业对标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规划课程建设、确定建设等级、备案建设计划并督促课程建设工作。

4.负责建立课程准入机制,开展课程准入审核。对标建设规划,按照课程质量等级标准,对照课程对标建设方案组织专家开展课程准入评价;负责对教师新开课程或校外课程资源开展准入审核。

5.负责实施课程质量评价结果运用,对课程建设还未达到规划标准的提出预警;对课程质量等级评定不能达到要求的课程停止开设;对替换课程重新审核准入;按照课程质量等级推动实现教师挂牌授课。

6.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咨询服务。建立与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相关的咨询专家队伍,面向全体教师提供教学咨询服务,服务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

7.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