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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重新学习课程选课的通知
浏览次数: 日期:2017-01-03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分制教学运行管理,根据《曲靖师范学院学生课程重新学习管理办法》(院教字[2015]3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学生重新学习相关课程的,需要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进行重新学习选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重新学习选课时间

  1.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重新学习课程网上选课的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00:00开始)-1月15日(23:59截止)。在此时间内,已经在本学期进行过网上重新学习报名的学生可以自由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重新学习课程的选课工作。

  2. 只提交了纸质《曲靖师范学院重新学习申请表》而没有在网上进行重新学习报名的学生不能进行网上重新学习选课,必须于2017年1月13日之到课程承担部门确认重新学习课程的上课时间及地点。

  1.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参加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重修问题

     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在参加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如果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正在开设此类课程,学生可以申请重新学习。例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考仍不及格,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也开设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这门课程,学生可以申请重新学习。

  2.这类型课程由于没有进行过网上重新学习报名,不能网上重新学习选课。如果学生要重新学习该类课程,必须于2017年3月18日之前到课程承担部门提交纸质的《曲靖师范学院重新学习申请表》,并确认重新学习课程的上课时间及地点。

  1. 其他注意事项

  1.重新学习网上选课时间截止后学生将不能再进行网上选课,课程承担部门也不再处理本学期的重新学习选课事宜,因错过重新学习选课时间而导致无法进行重新学习的问题由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2.重新学习课程与正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的,学生应在2017年3月18日之前办理重新学习课程免听的相关手续。学生未按时办理相关免听手续的重新学习课程期末不安排考试,不记录成绩。

  3.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务科。

  

  附:1.《曲靖师范学院重新学习申请表》    

         2. 学生网上重新学习选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