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生物资源与食品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教务处将会同保卫处、资产处、科技处对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生物资源与食品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的实验室进行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各单位,并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相关学院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加强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风险的科学认识水平。
2.各相关学院在下周三(3月15日)前组织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并向相应管理部门报告。教务处将会同保卫处、资产处、科技处对相关学院的实验室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3.各相关学院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已有的实验室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根据实验室的专业门类特性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学生实验安全守则等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4.各相关学院制定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
5.各相关学院对2016年的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应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监控、隐患排除情况,危险品管理情况、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安全教育情况,目前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和隐患以及改进的措施。
6.请各学院于3月17日前将总结和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由教务处转交其它相关部门。
附件:
27-1-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 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3-8.pdf
27-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pdf
教务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