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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浏览次数: 日期:2017-05-31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17年6月28日开始, 7月14日结束。现将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1.考查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安排,于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前(含星期五)考核结束,关于成绩上报时间按本通知相关条款执行。

2.考试课程考试安排:

(1)2016级学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①公共课程:

2017年7月1日(第18周星期六)开始

7月1日(星期六)上午:2016级《大学英语A2/B2》及2016级卓越班英语考试,《大学泰语2》、《大学越语2》。

7月1日(星期六)下午:2016级《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7月2日(星期日)全天: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级《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7月3日全天至4日上午:《大学计算机基础》、《计算机程序设计VB》、《数据库运用(VFP)》、《多媒体技术》。

②专业课程:

2017年6月28日(第18周星期三)晚上开始,7月3日(19周星期一)晚上结束。为了不影响其它年级的正常教学,2016级专业课考试只能安排在晚上进行。

(2)其它年级学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①公共课程:

2017年7月5日(星期三)开始

7月5日全天

《大学英语A4/B4》、《大学泰语4》、《大学越语4》、《英语视听说4》、《综合英语4》。

7月6日上午

《中学教育学基础》。

7月6日下午

《现代教育技术》。

7月7日全天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②专业课程:

于2017年7月10日开始至14日结束,7月12日前不能结束期末考试。

3.请各教学单位于2017年6月12日前将2016级期末考试日程表的电子文件上报教务处;其它年级于6月16日前将期末考试日程表的电子文件上报教务处。

公共课考试安排由教务处汇总后从网络办公室统一发布。

4.关于成绩上报时间按本通知相关条款执行。

考试日程表格式:

考试时间:

学院

考试科目

班级

学号

教室

主考

监考教师

巡考

考务

考试日程表编制说明:

1.期末公共理论课程考试,考务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教学楼101教室;

2.上机考试课程需要注明考务办公室地点。

二、考试科目

见附件《曲靖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科目汇总表》。

三、关于考试组织工作

1.各教学单位应按《曲靖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定》中的相关要求组织考试。

2.各教学单位要在考试前召开师生大会,重申考试和监考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曲靖师范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曲靖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考试管理的相关规定及课程重修、补考规定。

要组织监考教师学习《曲靖师范学院监考教师守则》、《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处理办法》、试卷评阅规范等相关文件,确保监考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做好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曲靖师范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对学生能否取得考试资格进行审查。

4.关于试卷保密工作按照《曲靖师范学院试卷保密管理规定》院教字[2017]42号文执行。要求公共课程教务员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公共课程期末考试试卷印制及进入试卷保密柜的工作;专业课程教务员于2017年6月28日前完成本学院专业课程期末考试试卷印制及进入试卷保密柜的工作。

5.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应保持考场整洁卫生。考试前一天,各学院要组织学生清扫所分配的教室、布置考场,考试期间各学院要安排学生打扫教室卫生,保持考试期间考场卫生。

6.期末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领导应轮流值班,专业课考试必须安排主考、巡考及其它考务人员,明确责任,加强巡考检查。教务处将对各考场监考教师、学生考试及考场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关于评卷、考试质量分析、成绩交报及试卷存档工作

1.关于评卷、考试质量分析工作。为保证阅卷及成绩上报工作的质量,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教通字[2016]72号《关于规范考试命题和阅卷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对制卷、阅卷及登分的具体要求执行。

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做好专业课程、公共课程的期末考试总结及考试分析工作,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三周内将《学院考试分析报告》按专业上报教务处一份。

确定为考试改革的课程,严格按照(教通字[2016]216号)《通知》需要完成。考试前要制定出详细的《XX课程考核改革实施方案》(包含课程的性质与作用、课程考核改革的背景与目的、课程考核实施办法、课程考核成绩构成等),并在考试前一周上报教务处。考试结束后要写出对应的《XX课程考核改革总结》,考核改革总结于下学期开学后第三周内上报教务处

2.关于成绩交报工作。成绩上报应于考试结束后3天内上报,成绩登记册上报时应完整填写登记册的相关内容,各教学单位领导要对学生整体成绩进行监控、审核,负责领导应在登记册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考试成绩应及时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3.补考学生名单要求按专业以班为单位统计,并以电子及纸介文档于本学院期末考试全部科目结束后三内上报各授课单位。不上报补考名单者,不予安排补考。

4.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科目补(缓)考工作,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星期四开始。

5.试卷存档工作。认真填写好《曲靖师范学院试卷存档登记表》,同时做好学生考试试卷的存档工作。

6.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寄发《成绩通知单》。

附:曲靖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科目汇总表

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