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通知
教通字[2017]129号
关于上报2016—2017学年教学状态数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准确反映各教学单位办学情况,增强教学工作的针对性,根据《关于印发曲靖师范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曲师党字[2015]7号)中对教学单位目标任务体系的要求,请各教学单位按要求上报2016—2017学年教学状态数据,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一、教师基本情况
(一)教师基本情况包括在编教师总数、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性别比例五个维度。
(二)各学院在编教师总数包括在编的所有专兼职教师。
(三)年龄结构统计维度【】表示包括,()表示不包括。
(四)请各学院认真填写XX学院2016-2017学年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
二、教材建设情况
(一)统计出版教材为2016-2017学年我校教师担任主编出版的教材,担任副主编及参编出版的教材不纳入统计范围。
(二)教材的出版社分为“国家一级出版社”和“普通出版社”两类。国家一级出版社以《2009年关于表彰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的决定》(新出字〔2009〕268号)公布的“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名单(附件7)为依据。
(三)上报教材建设情况材料请将XX学院2016-2017学年出版教材统计表(附件2)作为首页,随后按统计列表顺序依次附上教材封面、封底及目录复印件。
三、教师获奖情况
(一)教师获奖包括国家级奖励、省级奖励及学术奖励三个维度。国家级奖励指教育部颁发的各种奖励;省级奖励指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教育厅颁发的各种奖励;学术奖励指省级及以上学术机构为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论文或作品颁发的奖励。
(二)教师获省级三等、国家级三等(含)以上奖励纳入统计范围,其余等级奖项均不纳入统计范围(教师获奖不包括荣誉证书,如:“优秀XX”、“先进XX”。)。
(三)上报教师获奖情况请将XX学院2016-2017学年教师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3)作为首页,随后按统计列表顺序依次附上教师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学生学科专业竞赛情况
(一)学生获奖包括全国学科专业竞赛奖励及全省学科专业竞赛奖励两个维度。全国学科专业竞赛奖励指国家各部、委、办、局组织的学科专业竞赛及全国各专业学会、研究会举办的专业竞赛;省级奖励指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教育厅颁发的各种奖励;全省学科专业竞赛奖励指省各厅、局组织的学科专业竞赛及全省性各专业学会、研究会举办竞赛所获奖励。
(二)学生获省级三等、国家级三等(含)以上奖励纳入统计范围,参赛奖、组织奖、优秀奖及其余等级奖项不纳入统计范围;此外,国家级、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学金、大学生年度人物不纳入统计范围。
(三)各学院请认真XX学院2016-2017学年学生获学科专业竞赛统计表(附件4)。
五、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资格证书情况
(一)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资格证书情况包括学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省级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专业资格证书、初级专业资格证书及全市统一组织考试取得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二)学生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等级证书类别见曲靖师范学院认可的学生职业资格证书一览表(附件6),所报技能证书应符合“曲靖师范学院认可的学生职业资格证书一览表”所列内容。
(三)各学院请认真填写XX学院2016-2017学年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资格证书情况统计表(附件5)。
2016-2017学年教学状态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请各教学单位按要求认真、如实填报统计表(详见附件1~5)。
经各教学单位院长签字确认并签章后将统计表电子及纸质文档于7月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务处205办公室)。
附件 1:2016—2017学年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2:2016—2017学年出版教材统计表
3:2016—2017学年教师获奖情况统计表
4:2016—2017学年学生获学科专业竞赛统计表
5:2016—2017学年学生获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资格证书情况统计表
6:曲靖师范学院认可的学生职业资格证书一览表
7:《2009年关于表彰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的决定》(新出字〔2009〕268号)
教务处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