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通知
教通字[2017]133号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重新学习课程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分制教学运行管理,根据《曲靖师范学院学生课程重新学习管理办法》(院教字[2015]3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学生重新学习相关课程的,需要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进行重新学习选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新学习选课时间
网上重新学习选课的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00:00开始)-7月12日(23:59截止)。在此时间内,已经进行过网上重新学习报名的学生可以自由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重新学习课程的选课工作。
只提交了纸质《曲靖师范学院重新学习申请表》而没有在网上进行重新学习报名的学生不能进行网上重新学习选课,必须于7月12日之前到课程承担部门确认重新学习课程的上课时间及地点。
修问题
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不及格课程在参加本学期开学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如果本学期正在开设此类课程,学生可以申请重新学习。例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本学期补考仍不及格,本学期也开设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这门课程,学生可以申请重新学习。
2.这类型课程由于没有进行过网上重新学习报名,不能网上重新学习选课。如果学生要重新学习该类课程,必须于9月15日之前到课程承担部门提交纸质的《曲靖师范学院重新学习申请表》,并确认重新学习课程的上课时间及地点。
其他注意事项
1.重新学习选课时间截止后学生将不能再进行网上选课,课程承担部门也不再处理本学期的重新学习选课事宜,因错过重新学习选课时间而导致无法进行重新学习的问题由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2.重新学习课程与正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的,学生应在9月15日之前办理重新学习课程免听的相关手续。学生未按时办理相关免听手续的重新学习课程期末不安排考试,不记录成绩。
3.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务科。
附:1.《曲靖师范学院重新学习申请表》
2. 学生网上重新学习选课程序
教 务 处
2017年7月4日
附1:
曲靖师范学院重新学习课程申请表
课程承担部门: 行政班级:
课程代码及课程名称: 学分:
拟重新学习学期: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学生姓名 | 学生学号 | 重新学习班级 |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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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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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表于拟修读前一学期由学生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填写,并于第十二周前交课程承担单位审批,以便安排学期教学任务和收取重新学习费用; 2. 学生补修、提前修读亦填写此表,成绩记录为初修;3. 本表一式两份,学生所在部门及课程承担部门各一份。
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员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课程承担部门教务员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2:学生网上重新学习选课程序
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点击“网上选课”→“重修选”按钮。如图1。
图1
2.在页面中先点击要重新学习课程前的“选定”复选框,再点“选择”。如图2。
图2
在列表中进行重新学习课程选课,点击“选定”复选框,再点击“确定”按钮。如图3。
图3
在页面中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数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确定”按钮,确定提交数据。如图4、图5。
图4
图5
查看重新学习选课结果。点击“重修选结果”如图6。
图6
退选已经选上的重新学习课程。点击“重修选结果”,在页面中点击要退选的重新学习课程前的“选定”复选框,再点击“退选”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确定”按钮即可退选。如图7、图8。
图7
图8
7.选课结束以后请一定要点击“注销”按钮退出登录,以免他人可以修改选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