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动态信息 >> 通知公告
【字体:
2017年12月英语四六级及高校外语应用能力考试安排
浏览次数: 日期:2017-12-11

各学院、部门:

2017年12月16、17日学校将组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云南省高校英语、泰语应用能力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巡考领导:李国疆  浦  虹  王志刚   陆选荣   李  莉   徐显敏  毛  辉

(二)主  考:张永刚

(三)副主考:施传柱  高文进  孙雪梅   李  俊   莫  琼

(四)考点考务管理员:李林翰

(五)考  务:朱亮仁 代芳芳  刘  静   杨亚军   王凤龙   陆  烨

(六)流动监考员:

叶宏光

代晶晶

崔金宁

崔  楠

朱梦颖

李桃林

朱东辉

耿  媛

黄庆伟

王璇倩

王姿隐

任丽萍

潘永燕

钟秋思

任  爽

汪明翠

陈  虹

张  尧

董文霜

王晓晖

晏  燕

郭俊云

李永勤

二、相关部门职责

(一)教务处

1.负责考试的组织协调及对外联络。

2.负责考试安排、宣传栏展版、考点横标制作、监考用品的准备。

3.负责组织考务会及监考教师培训,落实有关考风考纪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试卷接送及安全保密。

(二)保卫处

1.考试期间保密室及考场周围安全巡查。

2.学校门卫及校园周边的管理,对可疑人员及车辆进行严查,杜绝安全隐患。

3.考场封闭及考点职守,12月15日晚18:30对所有考场进行封闭;考试期间,教学楼①大厅前后楼梯口处设置隔离带,且各一人看守,一楼所有通道封闭;素质教育中心、理学楼①及理学楼②各考场通道设置隔离带封闭,并安排专人看守。

(三)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1.加强校园网管理、删除网上有关考试的虚假、欺诈信息、制止各种有害信息的传播及散布,防止虚假信息、欺诈信息在校园泛滥对学生产生误导。

2.考试过程中听力的播放。

(四)后勤服务中心职责

1.考试用电(备用发电机)保障。

2.清除校园内各种有害小广告。

3.按“7788”或“8877”要求摆放课桌;考生座位间的间距在80厘米以上,课桌的抽屉背向考生;考场内靠近入口处须设置考生携带物品放置处,放置考生携带到考场的物品。

4.12月16日08:20分、14:20分以前打开所有考场教室,12月17日08:20分、13:20分以前打开所有考场教室。

5.负责考务会多媒体的开关及调试。

6.考点办公室安排医生值班:12月16日上午教学楼101安排一名医生值班。

7.教室封闭期间, 教室内电源全部切断。

8.本次考试结束后恢复各教室桌椅。

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30,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考场布置情况进行检查。

  (五)监察审计处职责

1.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对考试工作中违规违纪的部门、监考教师进行监督处理。

2.负责实施6小时回放验看保密室监控录像制度并按要求填写《2017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试卷保管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记录表》。

3.对试卷发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各教学单位职责

1.组织监考教师学习下发的视频及附件中的监考教师培训资料,熟悉监考要求及

步骤,考试过程中按要求进行操作,通知本学院监考教师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务会。

   2.组织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及云南省外语应用能力等级考试的考生学习考生培训资料,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考风考纪教育。

3.考试期间安排一名院领导值班,值班领导名单请于12月14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崔楠老师。

4.12月15日(星期五)16:50以前,教学楼、素质教育中心、理学楼及理学楼‚各班必须将教室打扫干净并将书籍全部带走,各学院负责检查落实。

5.对学生证遗失的考生提前办理相关证明。

三、监考教师须知

1.全国大学等级考试考务会领取试卷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考务会时间

考 试 类   别

考 场 号

会 议 地 点

16

08:00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001—080

教学楼①101

081—119

理学楼①B211

120—160

理学楼②218

161—168

素质教育中心306

14:20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001—039

教学楼①101

17

08:30

云南省泰语专业八级应用能力考试

001—002

素质教育中心207

13:00

云南省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本科级

001—080

教学楼①101

081—086

素质教育中心306

2.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后由考务人员带领统一到达考场,中途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

3.组织考生有序入场,严格查验考生证件。证件不齐、各证件信息不一致、基本信息错误以及照片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考试

   4.加强对考生携带物品的管理,要求考生将随身携带物品集中摆放到统一设置的“物品摆放处”。考试过程中,考生除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签字笔及符合考点规定要求用于听力考试的耳机外,不得携带任何物品

5.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检查,严防考生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座位

6.严格核查考生所坐位置及填涂在答题卡上的信息是否与准考证一致,并指导四六级考生正确粘贴条形码或填涂外语等级考试考生试卷代码。

7.四六级考试时发放《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给考生签名并按准考证号顺序收回。

8.严格要求并监督考生按规定时间开关、佩戴、使用听力考试耳机。

9.严格按监考要求组织考试,监考教师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不得看书、看报、聊天等。

10.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随便离开考场。因特殊原因提前离开考场的考生,视为交卷,不得再返回考场继续答题。提前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得离开考点,须由考务人员带领到考务办公室休息,考试结束方能离开考点。

11.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形式的违纪违规及舞弊事件,监考教师必须及时纠处,考试过程中出现任何偶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流动监考员处理。

12.考试结束后,请监考教师及时将试卷交至指定地点试卷收验人员清点后装袋密封;各考场试卷收验人员为流动监考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交卷地点

考场位置

交卷地点

教学楼①

教学楼①101

理学楼①

理学楼①B211

理学楼②

理学楼②101

素质教育中心

素质教育中心207

附件:

1.监考安排

2.监考教师及考生培训资料

3.监考教师调换申请表

曲靖师范学院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