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学位(2018)1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我校学士学位论文质量的监督,杜绝学位论文买卖和代写行为,促进学风建设,教务处对2019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学院应使用学校毕业论文管理系统(http://10.20.133.53/GTMS/index.jsp),实时掌控学士学位论文写作进度,强化学士学位论文过程管理,提升工作效率,提高论文质量。
2.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学校毕业论文相关规定,在答辩前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全部学士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填报学士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手段统计表。经检测并查实学位论文存在作假行为,不得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3.在本年度授予学士学位论文前,各学院应按照本学院各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年度授予学士学位总量的1%的比例(取得学士学位授权未满5年专业按3%比例)开展质量抽检。
4.在授予学士学位后两周内,各学院应形成质量抽检报告,并将质量抽检报告及学士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检测手段统计表,报教务处。
5.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学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学士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一经查实,报教务处按相关规定处理。
6.教务处将于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下午4:30,在第一理学楼B308进行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应用培训,请各学院教务员准时参加。
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