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朱春晔,学号2012131103,2012级化学专业20121311班学生。2013年4 月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申请休学,学校批准一年;2014年3月病未痊愈再次申请休学,学校批准一年。但 2015 年 3 月休学期满后,朱春晔未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三十条:“(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和《曲靖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三)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规定,经学校法律事务部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拟对朱春晔给予退学处理。
公示期为2019年6月11日—17日,咨询电话:8998623
教务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