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司[2007]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进展顺利,大部分新生学籍已进行电子注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和我司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务必于11月底前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特殊类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统计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12月10日前以纸介质和电子版方式报我司。
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尽快将本省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查询网站名称、网址以适当形式告知学生,并落实本地高校校内查询网站、网址。(各省级学籍电子注册查询网址见附件)
3、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2006-2007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统计表于12月10日前以纸介质和电子版方式报我司。
联系人:唐小平,电话:010-66097833,Email:txp@moe.edu.cn。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