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通知
教通字[2017]122号
关于2017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6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教高[2017]4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等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教高[2013]83号)文件及《曲靖师范学院学科专业“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曲师党字〔2016〕7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新专业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实际办学条件,我校今年拟增设5个本科专业(见附表),请相关学院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要求做好新专业申报工作。
2.新申报专业的名称和代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申报要求及申报书按照《2017年本科专业申报附件1-5》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专业申报工作,按通知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并于6月28日前将2017年拟申报专业的申报表(申报表中第2页“学校基本情况表”和第9页“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情况表”暂不填写)和汇总表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价科(教务处205办公室)。
附表1:曲靖师范学院2017年拟申报专业一览表
序号 | 学科门类 | 专业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规划年份 | 备注 |
1 | 管理学 | 电子商务类 | 120801 | 电子商务 | 2016 | 城市 |
2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120207 | 审计学 | 2017 | 经管 |
3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082502 | 环境工程 | 2017 | 化学 |
4 | 工学 | 生物工程类 | 083002T | 生物制药 | 2017 | 生物 |
5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020304 | 投资学 | 2017 | 经管 |
附件:
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6号)
2.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教高[2017]42号)
3.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等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教高[2013]83号
4. 曲靖师范学院学科专业“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曲师党字〔2016〕71
5.《《2017年本科专业申报附件1-5》》
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6月16日
云南省教育厅文件
云教高〔2017〕42号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
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本科专业内涵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凸显办学特色、提升高等学校服务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6号)等规定,现就2017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调整设置要求与原则
(一)总体要求
专业调整设置工作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精神,切实落实高校办学主体责任。要主动适应云南省新经济、新业态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统筹优化全省高校本科专业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助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我省八大重点产业、“五网”建设等战略工程实施。
(二)主要原则
1.准确定位,强化特色。要坚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基础,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优化地方产业结构为导向,明确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定位,集中建设好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群,构建与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相匹配的学科专业体系。
2.契合需求,充分论证。要广泛调研,深入分析拟设置专业在全国和云南省的培养规模和办学布局,了解专业建设方向、需求情况和就业情况,科学设计专业建设方案,经行业企业用人单位、专业所属学科专家充分论证,确保增设专业有就业需求、学科基础和特色内涵。
3.优化结构,动态调整。要以学校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为依据,科学制订本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需组建由来自地方政府、行业、用人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形成定期专业设置评议制度和结构调整制度。省教育厅将不断加强统筹,完善专业建设信息服务,综合运用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等措施,公布紧缺专业和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名单,建立新增、停招、撤销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建立高校招生、毕业生就业与专业设置联动机制。
4.自主设置,全面统筹。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文件精神,除国家和云南省控制布点的专业外,高校可自主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由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教育部备案。设置控制布点专业,须组织专业论证,报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省教育厅将加强统筹力度,鼓励支持高校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设置先进制造、人工智能、节能环保、现代邮政、航空航天等专业,重点支持具备人才优势、学科优势的高校,结合国家卓越人才培养、新工科的研究与创新,设置跨学科、跨领域且具有前瞻性和发展潜力的新专业。专业平均年招生不足60人的高校,增设新专业须同时撤销长线薄弱专业。
5.落实规划,彰显优势。各高校年度新设置专业原则上为学校专业发展规划中计划增设的专业。申请设置学校专业发展规划之外的专业,须提交重点说明材料阐述专业社会需求和举办专业的优势及必要性。鼓励学校撤销就业难、特色不鲜明或连续多年未招生的专业,更好地落实学校专业规划,规范专业建设管理。
二、全省控制布点的专业
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关于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全省高校本科专业布点情况,确定如下严格控制布点的专业:
(一)不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的专业。
(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本科专业目录专业代码后加“K”的专业)。
(三)布点大于15个的专业: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泰语、视觉传达设计、汉语言文学、财务管理、环境设计、数学与应用数学、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学前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产品设计、法学、商务英语、市场营销、会计学、音乐学。
高校申请增设上述专业,除按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重点说明材料和校内论证材料,要求在全面了解该专业社会需求和设置现状的基础上,明确学校申办该专业的优势与特色。
三、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1.校内审议:高校要成立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对拟设置专业进行审议。调整设置专业应充分体现“保证质量、控制数量”的要求,集中优势资源办特色教育,避免求大求全。国控专业、目录外专业、其他特殊专业须按照要求开展专业论证。
2.校内公示:申报高校须于2017年7月15日前在学校主页显要位置向社会公示专业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1周,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校内公示无异议方可逐级上报。
3.网络申报:申报高校于7月31日前将申报专业材料提交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bkzy.org,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和云南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管理信息平台(http://ynzybk.ynmec.com,以下简称省平台),并按照平台申报流程添加专业信息。在国家平台申报专业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
4.平台公示:高校专业设置申请材料在国家平台公示1个月(8月1~31日)。
5.确认申报及材料报送:高校可根据公示期的意见,决定撤销申报或继续申报。如继续申报,应于9月5日前将公示期间所提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提交至国家平台及省平台(公示期无意见可不提交),同时以公文形式将专业申请材料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6.审核与审议: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按照专业办学基本条件保障标准,成立云南省高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对高校提供的专业设置材料、公示期间所提意见、高校研究处理情况等进行审核,对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目录外专业等特殊专业开展评议,按程序报教育部备案和审批。
(二)论证要求
1. 高校申请设置与调整医学学科门类(代码10)、公安学类(代码0306)和公安技术类(代码0831)专业须征得省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意。拟设置以上类别专业的高校,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书面向省教育厅提出设置专业论证申请,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专家组开展专业论证审核。论证审核通过后,有关部门出具意见。
2.高校申请设置其他国控专业和目录外专业,由学校组织开展专业论证,须于论证前向省教育厅报送论证时间和拟邀请专家名单(原则上专家组应包含行业企业代表),省教育厅审核有关信息后,参加专业论证,认可专家组论证意见。专业论证工作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
(三)材料要求
1.学校申报设置、调整新专业的申请报告(含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名单及对申报专业的审议意见表) (一式1份);
2.增设控制布点专业的重点说明材料和论证材料(一式1份,同时通过省平台报送);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3,一式1份,同时通过省平台报送);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4,一式3份,同时通过省平台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省级平台管理,请各高校确定1名专业设置调整工作负责人,填写《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
(二)根据《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高校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产业需求,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方向。专业方向的内涵应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确属该专业研究方向和服务面向的可合理延伸。《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不得作为其他专业的专业方向。除个别专业因人才培养特殊需要经批准外,不得以专业(专业方向)形式招生。高校申请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撤销专业,设置专业方向,请与新专业一同上报申请材料,集中备案或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三)专业设置未尽事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有关文件与申报表格可在“云南省高等教育信息网”下载。
联 系 人:司慧迎 王 鹏
联系电话:0871-65102714 65123921
电子邮箱:ynsihy@163.com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
汇总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
汇总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
适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
适用)
5.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联系人信息表
6.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7〕26号)
2017年6月12日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印发
中共曲靖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曲师党字〔2016〕71号
关于印发曲靖师范学院“十三五”
六个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曲靖师范学院“十三五”六个专项规划经党委2016年7月15日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
2.基本办学条件与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
3.师资队伍 “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
4.人才培养“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
5.学科专业“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
6.文化建设与思想教育“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
中共曲靖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7月17日
中共曲靖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7印制
曲靖师范学院学科专业“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
学科专业建设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基础,为全面提升我校学科专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把学校建设为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大学,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曲靖师范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曲靖师范学院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6-2020)》、《曲靖师范学院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十二五”期间,学校秉承“学科专业建设是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层次的内生动力”的原则,着力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学科专业建设成效明显。
(一)学科专业建设现状
“十二五”期间,学校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学科专业建设,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现已建成2个省级二类重点学科(物理化学、文艺学);在建省级重点学科5个,其中省级“十二五”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学科3个(中国语言文学、化学、教育学),省级“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2个(应用经济学、数学),是云南省同类院校省级重点学科最多的学校。学校同时建设了12个校级二级重点学科,其中4个已验收挂牌;自主建设了3个一级学科;鼓励自主优选了9个学科特色研究方向。初步构建了以省级重点学科为先导、校级重点学科为骨干的重点建设学科体系。重点学科分布合理,体现良好发展潜力;部分学科逐渐形成比较明显的优势和特色。专业结构不断优化,本科专业从34个增加至50个,涵盖除哲学、医学、农学之外的9大学科门类(其中经济学2个,法学3个,教育学5个,文学7个,历史学1个,理学11个,工学6个,管理学7个,艺术学7个);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特色(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级立项建设的管理学专业群1个,工学专业群1个,校级立项建设艺术学专业群1个。
(二)成绩与经验
一是学科专业体系逐步优化。“十二五”期间,学校构筑了多学科协同发展的格局。学科专业建设形成了省校级重点学科协调发展,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合理布局的学科状态。本科专业达50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9大学科门类,为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重点学科建设成效明显。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充分发挥省级、校级重点学科的带动作用,有序高效地推进学科建设,文艺学、物理化学2个省级二类重点学科分别通过省级“优秀”和“合格”等次验收挂牌;中国语言文学、化学、教育学3个学科成为云南省“十二五”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学科;应用经济学、数学2个学科成为云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学科建设成效明显。
依托教育学等学科统筹谋划教育硕士建设工作,积极准备申请硕士学位授权的各项工作。遴选推荐联合办学硕士生导师,我校硕士生导师达50人;进一步规范了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联合培养研究生质量逐年提高,为专业硕士点申报打好基础。
三是特色研究方向日益彰显。针对原有的学科格局,坚持存量调整,着力打造一批地方和行业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学科的特色和优势进一步彰显。依托中国语言文学等重点学科打造云南城市文化研究、中国铜商文化研究、功能材料在煤资源开发利用及控制中的应用研究、儿童教育创新研究、后发地区特色产业培育与产业升级研究、曲靖市数学教育模式改革研究、云南少数民族和谐文化生态、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开发研究、滇东中小企业品牌建设与推广等9个特色研究方向。
四是专业集群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二五”期间,学校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转型发展要求,精心组织、全面论证、确定了经济管理类、工学类、艺术学类三个专业集群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基本形成专业集群发展结构,明确了发展方向。学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新增本科专业16个,撤销本科专业1个,停止招生本科专业2个,到2015年底,学校设有本科专业50个,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专业办学水平逐步提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调整机制基本形成。
在学科专业建设过程中,学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是遵循学科专业建设的规律,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制定学科专业建设的管理制度是学科专业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
二是加强学术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条件建设是学科专业建设的根本保障。
三是增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是学科专业建设的核心。
四是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开展协同创新是学科专业建设的有效途径。
(三)存在问题
虽然学校在学科专业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与省内外高校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一是学科专业整体实力有待提升。学校现有学科专业仍然以传统服务领域为主,学科面向偏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还有差距。特别是在解决行业重大技术难题方面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技术不足,学科优势尚未很好的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社会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高层次学术成果不多,学术交流活动不广泛、不深入,学科专业的影响力有待提高。优势学科专业发展尚未形成集聚和带动效应;各学科之间还未形成紧密的协作和相互支撑。部分学科和专业师资队伍水平急需提高,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二是部分学科专业发展缓慢,特色不鲜明。部分学科定位不明确,较多学科专业还没有形成明显优势,对区域服务定位模糊;学科专业建设发展不平衡,部分学科专业建设成效不突出、特色不鲜明;工科布局虽然较全面,但学科专业间紧密性不强,培养特色不聚焦;教育硕士专业建设整合力度不够,建设成效不高,学校师范教学的传统和优势彰显力度不够。
三是学科平台建设滞后,教学科研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学科建设总体投入不足,学科平台建设缺乏支撑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能力。教学科研用房、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不足;部分学科专业尤其是新办专业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不到位,制约了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
四是学科队伍整体实力不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数量偏少或空白,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不强,严重制约了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五是教学改革存在多方面问题。质量工程建设中部分重点建设专业重形式、轻内涵,建设目标不明确,建设内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部分核心课程建设力度不够,存在重申报、轻建设、重包装、走过场等情况;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专业定位与人才培养规格不相符,培养目标模糊,没有形成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格的方案;创新创业基础课改革中,教师主动性不足,改革内容推广应用价值不高,缺乏实际操作层面的有效示范;实践教学难以满足人才培养要求,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层次不合理。
二、面临的形势
《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号)》,从国家层面把学科建设提升到战略层面,为我国建成高等教育强国明确了任务路径。云南省在2016年提出要重视“双一流”大学建设,要把“双一流”建设作为教育发展目标,并列入云南跨越发展和“十三五”规划之中,以“双一流”建设带动和牵引云南省高等教育的整体跨越发展,形成云南高等教育在全国的特色发展和结构性竞争力。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推动部分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新建本科高校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方向和路径选择,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政策落地,为我校学科专业优化、整合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十三五”期间,创新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和特色发展将成为学校发展的主题,从教育理念、政策导向、区域发展、高校竞争和自身发展各方面看,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面临着一系列的机遇与挑战。从区域发展看,要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就业为导向,突出学科专业建设。从高校竞争和自身发展看,高校竞争日趋激烈,我校作为一所地方普通本科院校,与老牌本科院校相比各方面都还有很大的差距,与地方院校之间也面临激烈的竞争。学校必须立足实际,整合和优化资源,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
三、“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突出学科专业建设的龙头地位,紧扣创新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建设开路、成果说话”的原则,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全面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优化结构;以内涵提水平,以特色促发展”的工作方针,以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科平台、培养创新人才为工作重点,构建有利于提高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面和服务能力、有利于形成和发扬优势及特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不断提升学科专业实力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
按照“云南同类院校一流、国内同类院校先进”的目标建设优势特色学科,建立有机衔接、互为支撑的学科专业体系;改革学科专业建设模式,加强学科专业建设的顶层设计。到2020年,新增省级验收挂牌3~5个一级学科,在条件具备时争取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获得专业硕士学位点2~3个,初步形成硕士研究生教育体系;形成紧密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布局,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使学科专业结构更趋合理;制定专业评估标准,强化专业评估工作,整合学校资源,强化专业集群建设,提高专业建设水平,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大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与具体指标
(一)主要任务
1.凝练学科方向,培育学科特色
按照“加强应用,重视基础,突出特色”的思路,不断凝练学科方向,培育学科特色,构建以应用学科为重点、以基础学科为支撑、以优势特色学科为龙头、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在现有学科门类的基础上,立足于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地方大学的战略目标,完善学科布局,依据学科建设的总体目标,不断创造条件,积极促进学科特色发展。从学校学科的现状和云南特别是曲靖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需要出发,建设新的学科特色方向,重点发展省级重点学科,在硕士点的建设过程中形成在省内甚至西部同类院校中较有影响的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化学、教育学、应用经济学、数学5个省级重点学科要形成更具实力的特色学科方向。2016~2017年,根据学校传统优势和发展需要遴选建设2~3个校级优势、特色学科。到2018年,省级重点学科要完成《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的建设目标。2020年前,在条件具备时力争1~2个学科获得硕士学位授权,成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2.整合优势资源,建设优势特色学科群
坚持“巩固优势、突出重点、错位发展、整体推进”的建设思路,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进一步整合学科资源,着力打造以地方历史文化研究为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群;以特色自然资源研究开发与利用为特色的理工学科群;以基础教育研究、师资培养和继续教育为特色的教育学学科群。建成3—5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水平特色学科群,为强化大学内涵打牢学科基础,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按照国家《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点基本条件》指标体系开展教育硕士等专业硕士建设工作,使各建设点的学科条件、师资条件、教学条件、实践条件、培养模式等指标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到2020年,确保特色优势学科和硕士点授权建设学科达到省级优秀标准,在具备条件时力争获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
3.优化专业结构,建设专业集群
“十三五”期间学校专业建设重在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形成学科专业结构更加合理、品牌专业优势明显的专业群,形成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设置和调整机制。到2020年,调整完成体现我校办学特色水平、紧密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布局,专业总数达到60个。完善专业设置和调整机制,坚持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调整优化专业布局,构建紧密对接主要服务区域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结构;围绕地方主导产业着力建设契合地方需要的特色专业群,围绕产业链、创新链调整专业设置,整合资源,重点建设专业集群,突出打造教师教育、经济管理学、生物科学与食品工程、应用型理工学科、艺术学、中国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群,形成5-6个省级品牌专业为主干的专业集群。加大转型专业群的建设力度,重点做好管理学、工学、艺术学、教师教育的转型发展,形成特色明显的转型专业集群,并逐步实现学校所有专业的转型发展,为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提供学科专业支撑。加大专业建设力度,制定专业建设标准,实施专业评估,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整体实力
根据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的需要,重点打造特色学术团队。要围绕学科专业建设目标,积极引进、培养和造就一批学术带头人,形成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结合学科发展着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努力建设一批以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为核心、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结构合理、创新能力较强的学术团队。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导向,采取特殊优惠政策引进高水平人才,加大学术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的培养力度,遴选、培养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为他们的成长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和激励措施。到2018年,各重点学科专业均应基本形成方向明确、结构合理、整体性强、水平较高的、稳定的学术队伍。注重加强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适度增加研究生导师数量,提升导师队伍水平。
(二)具体发展指标
1.重点学科建设
进一步建好中国语言文学、化学、教育学、应用经济学、数学5个省级重点学科, 2016年验收合格并挂牌。经过“十三五”后续建设,到2020年力争达到省级优秀水平。2016年完成艺术学理论、专门史、法学理论、生态学、体育教育训练学5个校级重点学科验收工作,经过“十三五”后续建设,推动其向省级重点学科标准发展。同时根据国家和地方需求着力打造特色研究方向,打造成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学科方向5~8个。
2.学科群建设
加大学科群建设的力度,建设3-5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水平特色学科群。一是依托中国语言文学、艺术学理论、历史学等学科,建设优势特色人文社会学科群。二是助推理工科学科群形成优势。依托数学、化学、物理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建设理工学科群。三是建设独具特色的教师教育学科群。依托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体育学等一级学科打造教师教育学科群。“十三五”末,各学科群初步形成优势和特色,能够形成在省内甚至全国有影响的成果,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并有1—2个学科群成为省内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高水平特色学科群。
3.专业集群建设。制定新专业发展规划(附表1),新增和调整本科专业15个左右,使学校本科专业达到60个左右。制定专业评估标准(附表2),定期开展专业评估,每年评估10个左右专业,“十三五”期间完成一轮全校的专业评估工作。打造优势和特色专业,建设国家级、省级特色优势专业10个。加强转型试点专业群建设工作,建成省级转型试点专业群3-4个,建立转型试点专业群产教融合基地3-4个。
4.专业硕士点建设
着力开展专业硕士点建设,在做好教育硕士、化学工程硕士及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等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基础上,遴选3-4个基础好、发展前景好的学科列入专业硕士点建设;做好相关准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力争在2020年获得专业硕士学位授权。根据我校实际和地方人才需求,重点依托教育学学科,发展教育硕士,可率先在基础厚实的学科专业之上建设语文、数学、学前教育、体育等硕士申报点。同时鼓励其他专业特色发展,为申请专业硕士打下扎实的基础。
学科建设年度主要指标任务见附表3。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
学科专业建设是在学校总体办学指导思想和规划指导下实现学校发展目标的一项重要的整体性、综合性工程,涉及办学指导思想、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等方面,必须加强组织和领导,成立学校、学院二级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监控和保障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有效实施。
(二)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学科专业评估机制。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建立学科专业建设标准,实施学科专业年度评估,定期开展学科专业评估和预警,不断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每年对在建学科和10个左右专业进行评估。充分发挥校、院两方面积极性,明确职责,分级建设。学校加强宏观调控,整体上把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方案。对不同类型的学科专业采取不同的建设模式,点面结合,相互配合,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建立健全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和退出机制,巩固、提高学科专业建设质量。各教学单位应在现有一级学科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本单位条件,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三)加大投入力度
为保证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对重点学科、重点特色专业,侧重在图书资料、实验室建设、师资培养三个方面加大投入。一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高度重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建立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公共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提升服务的层次、质量和水平。二是重视资源共享,充分挖掘现有资源潜力,建设校级教学科研资源共享平台,更好地满足科学发展和研究生培养的需要。三是保障省校级重点学科专业建设,投入专项建设经费。省级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按省级要求足额配套建设资金,校级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按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建设资金。
(四)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
优先支持重点学科同国内知名大学及相关学术机构的交流合作,力争实现协同创新。创造条件,开辟多种途径,安排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到国内外重点高校进修学习。优先资助重点学科梯队成员参加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有计划地支持重点学科主办高层次的国际和国内学术研讨会,有计划地邀请国内外的知名学者来校讲学,不断提高重点学科的学术水平、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附表1:曲靖师范学院“十三五”新专业发展规划表
序号 | 学科门类 | 专业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规划年份 | 备注 |
1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020302 | 金融工程 | 2015 | 已申报 |
2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120105 | 工程造价 | 2015 | 已申报 |
3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120104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2015 | 已申报 |
4 | 管理学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120601 | 物流管理 | 2015 | 已申报 |
5 | 工学 | 化工与制药类 | 081302 | 制药工程 | 2016 | 化学 |
6 | 管理学 | 电子商务类 | 120801 | 电子商务 | 2016 | 城市 |
7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050212 | 印度尼西亚语 | 2016 | 外语 |
8 | 工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0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2016 | 生物 |
9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120207 | 审计学 | 2017 | 经管 |
10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082502 | 环境工程 | 2017 | 化学 |
11 | 工学 | 生物工程类 | 083002T | 生物制药 | 2017 | 生物 |
12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020304 | 投资学 | 2017 | 经管 |
13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120208 | 资产评估 | 2018 | 城市 |
14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082507T | 水质科学与技术 | 2018 | 化学 |
15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050242 | 孟加拉语 | 2018 | 外语 |
16 | 理学/管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070502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2019 | 生物 |
17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040108 | 特殊教育 | 2019 | 教师 |
18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040207T | 休闲体育 | 2019 | 体育 |
备注:上年度申报未获批的专业顺延到下一年度申报
附表2:曲靖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等级及要求 | 分项 分值 | 评估等级及权重 | |||||
---|---|---|---|---|---|---|---|---|---|
A | C | A 1 | B 0.8 | C 0.6 | D 0.4 | 评估结果 | |||
一、定位与规划 (5分) | 1.1 专业定位 | 专业定位准确,专业口径宽,适应国家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符合学校实际情况、有成熟的学科依托和配套的资源条件支撑以及发展潜力 | 专业定位基本清楚、适当、可行,基本符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具有比较明晰的专业指向性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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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建设目标与规划 | 有切实可行的专业发展规划,分期建设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并在实施中不断优化 | 有较可行的专业发展规划,分期建设目标较明确,采取相应措施,并组织实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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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师资队伍 (15分) | 2.1结构与素质 | 师资队伍数量充足、整体结构合理,有良好的发展趋势 | 有基本满足专业教学的师资队伍、整体结构较合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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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高水平、高学历专业带头人,有校级及其以上教学团队 | 有专业带头人,能够培育校级及其以上教学团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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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的比例达到40%,35岁以下教师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90% | 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的比例达到30%,35岁以下教师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7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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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讲教师及授课情况 | 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达到100%;主讲教师中高级职称数≥50%,专业核心课程的主讲教师中高级职称数≥80% | 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达到100%;主讲教师中高级职称数≥40%,专业核心课程的主讲教师中高级职称数≥6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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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称教师每年均为本科生授课且整体水平高 | 高职称教师每年均为本科生授课且整体水平较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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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教学和科研水平 | 有稳定的科研方向,教学改革研究成果显著 | 有稳定的科研方向,有校级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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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教学评价,学生满意度高,对教学改革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 积极参与教学评价,学生满意度较高,对教学改革有促进作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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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基础条件 (15分) | 3.1专业实验与实习条件 | 教学实验室建设与改造有规划,措施有力,落实情况好 | 教学实验室建设与改造有规划,有措施有力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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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验室设备完好率≥95%,利用率高 | 专业实验室设备完好率≥85%,利用率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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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对学生开放,效果好 | 实验室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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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基地建设完善,场地、设施及指导教师能满足本专业学生实习要求 | 有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场地、设施及指导教师基本能满足本专业学生实习要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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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专业图书资料 | 专业图书、期刊种类齐全、数量充足,有一定数量的外文期刊 | 专业图书、期刊种类基本能满足教学需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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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专业建设经费投入及使用 | 专业建设经费专款专用,每年用于专业建设的经费在总经费中的比例不断提高 | 专业建设经费专款专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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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学建设与改革 (25分) | 4.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人才培养的目标明确,其培养模式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执行情况好 | 人才培养的目标基本明确,其培养模式基本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执行情况较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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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体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专业核心课程设置完整,体现专业特色 | 课程设置体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专业核心课程设置较完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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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内教学总学时、学分适宜,课程结构优化,实践环节的总学分比例达总学分的15%(理工科专业为25%) | 课内教学总学时、学分适宜,课程结构优化,实践环节的总学分比例达总学分的10%(理工科专业为2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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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教学内容改革 | 总体思路清晰,具体计划和配套措施有力,执行良好,改革成效显著,有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教学成果奖或省级及其以上精品课程 | 总体思路清晰,具体计划和配套措施有力,校级及其以上精品课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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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教学方法与手段 | 积极进行教学方法(包括考试方法)与手段改革,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能力 | 进行教学方法(包括考试方法)与手段改革,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能力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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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应用多媒体授课的课时不低于50%,有一定数量自行研制开发的多媒体课件,教学效果好 | 必修课应用多媒体授课的课时不低于30%,教学效果好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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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课程采用了双语教学 | 有课程采用了双语教学的计划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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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教材建设 | 有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的教材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 有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的教材建设计划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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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了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水平较高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且其中近三年出版或修订再版的教材的比例≥50% | 选用了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水平较高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且其中近三年出版或修订再版的教材的比例≥4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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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编教材(或参考书)有特色,有获校级以上奖励教材 | 有自编教材(或参考书)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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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献资料种类多,满足教学要求 | 专业文献资料种类多,基本满足教学要求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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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实践教学* | 实践教学队伍结构合理,素质良好,满足需要 | 实践教学队伍结构基本合理,素质较好,基本满足需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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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设计合理,符合培养目标要求,有特色,并认真执行 | 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比较设计合理,基本符合培养目标要求,并认真执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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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开放性实验室,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和创新活动,效果好 | 实验室,基本能够满足学生参与科研和创新活动的需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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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 | 实验开出率基本达到教学大纲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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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中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占实验课程总数之比≥80% | 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中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占实验课程总数之比≥6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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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见)习、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得力,各环节质量监控有力,效果显著 | 专业实(见)习、社会实践活动组织落实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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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学管理(13分) | 5.1规章制度及执行 | 教学各环节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健全、合理,符合现代教育思想,积极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执行严格,效果显著 | 教学各环节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健全执行严格,有一定实效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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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质量监控 | 执行教学计划严格,教学过程运行有序,在学校组织开展的教学考核中平均成绩排名在前八名,没有教学事故发生 | 执行教学计划严格,教学过程运行有序,没有教学事故发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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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范的教学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有调动教与学积极性的措施和办法 | 有教学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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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档案资料齐备 | 教学档案资料基本齐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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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学效果(27分) | 6.1基本理论与基本能力 | 一次性毕业率达98%,一次性学位授予率达95% | 一次性毕业率达95%,一次性学位授予率达9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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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获校级及其以上教学技能大赛奖(限教师教育专业);其他专业学生获校级及其以上学科竞赛奖 | 学生获校级及其以上教学技能大赛奖;其他专业学生获校级及其以上学科竞赛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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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有省级及以上的创新与实践能力的成果(课题、论文、著作等) | 学生有校级的创新与实践能力的成果(课题、论文、著作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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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届毕业生考研录取率高于全校平均水平(或评估年度考研录取率比上一年度增长10%及以上) | 近三届毕业生考研录取率逐年提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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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毕业论文(设计、创作) |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基本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基本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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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运行规范,整体质量高 | 毕业论文(设计)运行规范,整体质量较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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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思想文化与身体素质 | 学生的思想品德与文化素质总体情况较好 | 学生的思想品德没有出现违背道德规范的行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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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课外科技、文化及社会实践活动活跃,参与面广,效果好 | 学生能够参与课外科技、文化及社会实践活动活跃,效果较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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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98% | 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9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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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社会声誉 | 近三年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高于学校平均录取分数线,第一志愿录取率达100%、报到率达98% | 近三年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达到学校平均录取分数线,第一志愿录取率达80%、报到率达9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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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80%,年底就业率≥95%,就业质量好,签约就业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服务面向(应届毕业生的) | 近三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60%,年底就业率≥90%,就业质量较好,签约就业基本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服务方向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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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质量调查总体反映好,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价好 | 毕业生质量调查总体反映好,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价较好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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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特色项目 | 7.1专业特色和优势 | 专业建设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本专业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 | 专业建设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本专业在省内有一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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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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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等级标准确定:满分为100分,得分在90分及其以上的专业为优秀等级,得分在80-90分之间的专业为良好等级,得分在60-79之间的专业为合格等级,得分在60分及其以下专业为不合格等级。
2.特色项目由评估专家认定,得分在0------10分。
附表3:曲靖师范学院“十三五”学科建设规划年度主要指标任务
年度 项目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备注 |
硕士学位授权点 | 重点依托教育学学科,发展教育硕士,率先建设语文、数学、学前教育、体育等专业。同时发展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及化学工程硕士 | 整合全校资源,填写《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申请表》为申请做好准备。 | 力争获得硕士学位授权 | 依托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同时鼓励其他专业特色发展, 1-2个学科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标准推进 | 新增1-2个硕士学位授权建设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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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优势学科和硕士点授权建设学科 | 通过省级验收,达“合格”并挂牌 | 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对照《云南省省级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13个二级指标中争取8个达到C级 | 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对照《云南省省级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13个二级指标中争取8个达到B级 | 加强学科内涵建设,对照《云南省省级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13个二级指标中争取8个达到A级 | 力争达到省级“优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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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群建设 | 依托相关学科形成人文社会学科群、理工科学科群、教师教育学科群 | 加大3大学科群资源整合力度,形成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并产生有影响的学术成果 | 推进学科交叉,各方向产生在省内有影响的成果 | 各学科群形成优势和特色,产生了省内外,甚至全国有影响的成果,很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 成为省内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的高水平特色学科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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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
主管部门: (盖章) 填表时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学校名称(全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全称) | 修业 年限 | 学位 授予 门类 | 师范 专业 标识 | 所在院、系名称 | 主管部门 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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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师范专业须在“师范专业标识”栏中注明。师范性质的专业标注“S”,师范兼非师范性质的专业标注“J”。
2.调整专业或专业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撤销专业等情况请在备注栏注明。
3.若申请增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的专业,原则上选择一种填入学位授予门类栏中。
4.拟按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学门类的本科专业需在备注中注明“按艺术类招生”。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
主管部门: (盖章) 填表时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学校名称(全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全称) | 修业 年限 | 学位 授予 门类 | 师范 专业 标识 | 所在院、系 名称 | 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意见 | 主管 部门 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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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师范专业须在“师范专业标识”栏中注明。师范性质的专业标注“S”,师范兼非师范性质的专业标注“J”。
2.调整专业或专业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撤销专业等情况请在备注栏注明。
3.若申请增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的专业,原则上选择一种填入学位授予门类栏中。
4.拟按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学门类的本科专业需在备注中注明“按艺术类招生”。
- 70 -
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备案专业适用)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主管部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
学位授予门类:
修业年限:
申请时间:
专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教育部制
目 录
1.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表
2.学校基本情况表
3.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4.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6.教师基本情况表
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8.其他办学条件情况表
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情况表
填表说明
本表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专业(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除外)。
申请表限用A4纸张打印填报并按专业分别装订成册。
在学校办学基本类型、已有专业学科门类项目栏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方框中画√。
本表由申请学校的校长签字报出。
申请学校须对本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表
专业代码 |
| 专业名称 |
|
修业年限 |
| 学位授予门类 |
|
学校开始举办本科教育的年份 |
| 现有本科专业(个) |
|
学校本年度 其他拟增设的 专业名称 |
| 本校已设的相近本、专科专业及开设年份 |
|
拟首次招生时间 及招生数 |
| 五年内计划 发展规模 |
|
师范专业标识 (师范S、兼有J) |
| 所在院系名称 |
|
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审议意见 |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审批意见(校长签字) |
(盖章)
年 月 日 |
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形式 审核意见(根据 是否具备该专业办学条件、申请 材料是否真实等给出是否同意 备案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⒉学校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
| 学校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校园网址 |
| |||
学校办学 基本类型 | □部委院校 □地方院校 □公办 □民办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 |||||
□大学 □学院 □独立学院 | ||||||
在校本科生总数 |
| 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 |
| |||
已有专业 学科门类 | □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农学 □医学 □管理学 □艺术学 | |||||
专任教师 总数(人) |
| 专任教师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数及所占比例 |
| |||
学校简介和 历史沿革 (300字以内,无需加页) |
| |||||
| | | | | | |
注: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学校当年本科招生数÷学校现有本科专业总数
3.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简述学校定位、人才需求、专业筹建等情况)(无需加页)
|
4.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修业年限、授予学位、主要课程设置、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教学计划等内容)(如需要可加页)
|
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姓名 |
| 性别 |
| 专业技术职务 |
| 第一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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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行政职务 |
| 最后学历 |
| |||||||||
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
| |||||||||||||
主要从事工作与 研究方向 |
| |||||||||||||
本人近三年的主要成就 | ||||||||||||||
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共 篇; 出版专著(译著等) 部。 | ||||||||||||||
获教学科研成果奖共 项;其中:国家级 项, 省部级 项。 | ||||||||||||||
目前承担教学科研项目共 项;其中:国家级项目 项,省部级项目 项。 | ||||||||||||||
近三年拥有教学科研经费共 万元, 年均 万元。 | ||||||||||||||
近三年给本科生授课(理论教学)共 学时;指导本科毕业设计共 人次。 | ||||||||||||||
最具代表性的教学科研成果(4项以内) | 序号 | 成果名称 | 等级及签发单位、时间 | 本人署名位次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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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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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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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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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科研项目(4项以内)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 | 起讫时间 | 经费 | 本人承担工作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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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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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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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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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工作(5门以内) | 序号 | 课程名称 | 授课对象 | 人数 | 学时 | 课程性质 | 授课时间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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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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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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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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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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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 签章 | |||||||||||||
| | | | | | | | | | | | | | |
注:填写三至五人,只填本专业专任教师,每人一表。
6.教师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技术职务 | 第一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 | 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 | 现从事专业 | 拟任课程 | 专职 /兼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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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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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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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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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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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 总学时 | 课程 周学时 | 授课教师 | 授课学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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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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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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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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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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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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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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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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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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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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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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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办学条件情况表
专业名称 |
| 开办经费及来源 |
| ||||||||||
申报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在岗)人数 |
| 其中该专业 专职在岗人数 |
| 其中校内 兼职人数 |
| 其中校外兼职人数 |
| ||||||
是否具备开办该 专业所必需的图书资料 |
| 可用于该专业的 教学实验设备 (千元以上) |
(台/件) | 总 价 值 (万元) |
| ||||||||
序 号 | 主要教学设备名称(限10项内) | 型 号 规 格 | 台(件) | 购 入 时 间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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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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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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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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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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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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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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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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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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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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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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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注:若为医学类专业应附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情况表
学校近三年(不含本年度)增设专业情况 | ||||
序 号 | 专 业 代 码 | 本/专科 | 专 业 名 称 | 设 置 年 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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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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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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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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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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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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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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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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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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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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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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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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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审批专业适用)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主管部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
学位授予门类:
修业年限:
申请时间:
专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教育部制
目 录
1.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表
2.学校基本情况表
3.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4.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6.教师基本情况表
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8.其他办学条件情况表
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情况表
10.增设专业的区分度
11.增设专业的基本要求
12.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
填表说明
1.申请表限用A4纸打印填报,并按专业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若为申请设置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的新专业(无专业代码者),请参照《专业目录》,按专业的学科属性和专业类填写建议代码。
3.在学校办学基本类型、已有专业学科门类项目栏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方框中画√。
4.本表由申请学校校长签字报出。
5.申请学校须对本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表
专业代码 |
| 专业名称 |
|
修业年限 |
| 学位授予门类 |
|
学校开始举办本科教育的年份 |
| 现有本科专业(个) |
|
学校本年度 其他拟增设的 专业名称 |
| 本校已设的相近本、专科专业及开设年份 |
|
拟首次招生时间 及招生数 |
| 五年内计划 发展规模 |
|
师范专业标识 (师范S、兼有J) |
| 所在院系名称 |
|
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审核意见 |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审批意见(校长签字) |
(盖章) 年 月 日 |
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意见(增设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填写) |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审核 (审议)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专业代码按教育部公布的填写,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请填写建议代码。
⒉学校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
| 学校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校园网址 |
| |||
学校办学 基本类型 | □部委院校 □地方院校 □公办 □民办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 |||||
□大学 □学院 □独立学院 | ||||||
在校本科生总数 |
| 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 |
| |||
已有专业 学科门类 | □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农学 □医学 □管理学 □艺术学 | |||||
专任教师 总数(人) |
| 专任教师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数及所占比例 |
| |||
学校简介和 历史沿革 (300字以内,无需加页) |
| |||||
| | | | | | |
注: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学校当年本科招生数÷学校现有本科专业总数
3.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应包括申请增设专业的主要理由、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及人才需求预测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如需要可加页)
|
4.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修业年限、授予学位、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教学计划等内容)(如需要可加页)
|
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姓名 |
| 性别 |
| 专业技术职务 |
| 第一学历 |
| |||||||
出生年月 |
| 行政职务 |
| 最后学历 |
| |||||||||
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
| |||||||||||||
主要从事工作与 研究方向 |
| |||||||||||||
本人近三年的主要工作成就 | ||||||||||||||
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共 篇;出版专著(译著等) 部。 | ||||||||||||||
获教学科研成果奖共 项;其中:国家级 项,省部级 项。 | ||||||||||||||
目前承担教学科研项目共 项;其中:国家级项目 项,省部级项目 项。 | ||||||||||||||
近三年拥有教学科研经费共 万元,年均 万元。 | ||||||||||||||
近三年给本科生授课(理论教学)共 学时;指导本科毕业设计共 人次。 | ||||||||||||||
最具代表性的教学科研成果(4项以内) | 序号 | 成果名称 | 等级及签发单位、时间 | 本人署名位次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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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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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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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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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科研项目(4项以内)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 | 起讫时间 | 经费 | 本人承担工作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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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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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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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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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工作(5项以内) | 序号 | 课程名称 | 授课对象 | 人数 | 学时 | 课程性质 | 授课时间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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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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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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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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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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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 签章 | |||||||||||||
| | | | | | | | | | | | | | |
注:填写三至五人,只填本专业专任教师,每人一表。
6.教师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技术职务 | 第一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 | 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 | 现从事专业 | 拟任课程 | 专职 /兼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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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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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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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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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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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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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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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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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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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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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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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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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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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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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 总学时 | 课程 周学时 | 授课教师 | 授课学期 |
1 |
|
|
|
|
|
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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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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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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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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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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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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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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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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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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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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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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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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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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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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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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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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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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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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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
|
|
|
|
2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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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其他办学条件情况表
专业名称 |
| 开办经费及来源 |
| ||||||||||
申报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在岗)人数 |
| 其中该专业 专职在岗人数 |
| 其中校内 兼职人数 |
| 其中校外兼职人数 |
| ||||||
是否具备开办该 专业所必需的图书资料 |
| 可用于该专业的 教学实验设备 (千元以上) |
(台/件) | 总 价 值 (万元) |
| ||||||||
序 号 | 主要教学设备名称(限10项内) | 型 号 规 格 | 台(件) | 购 入 时 间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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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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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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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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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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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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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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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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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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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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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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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注:若为医学类专业应附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情况表
学校近三年(不含本年度)增设专业情况 | ||||
序 号 | 专 业 代 码 | 本/专科 | 专 业 名 称 | 设 置 年 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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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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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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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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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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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11 |
|
|
|
|
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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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
|
|
|
1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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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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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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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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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0.增设专业的区分度
(应包括增设专业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所属“专业类”下其他专业的区分,专业名称的规范性等) |
注:增设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填写,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不需填写。
11.增设专业的基本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基本要求: |
注:增设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填写,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不需填写。
12.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
(应出具省级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对增设专业意见的公函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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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联系人信息表
学校名称:
姓 名 | 职 务 | 电 话 | 邮 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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