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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日期:2017-05-01

院党字[2012]17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和云南省教育厅《通知》(云教高[2012]44号)精神,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全面提高我校教育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总体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和云南省教育中长期规划为导向,以学校“十二五”规划为基础,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树立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以强化特色发展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教育质量为核心,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执行力,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化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一)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全面落实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是衡量我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要结合我校2012年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精神,科学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全面落实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要求。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面向基础教育改革,适应社会需要,制订我校《教师教育改革方案》,优化人才培养目标,拓展人才培养类型,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强化教师职业技能,提高教育适应能力,培养优秀的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师资。非师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要以“应用型”目标为导向,在专业技能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上下工夫,在专业设置、课程安排等方面充分考虑市场要求,要瞄准“三个热点”:就业、创业与可持续发展,培养适应经济社会需要的适用性人才。要借助我校学分制改革,进一步改革教学管理,完善导师制,探索在导师指导下,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择课程方向的自主学习模式。

(三)强化实践育人环节。认真贯彻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和云南省高校工委实践育人《通知》的精神,深化实践教学、军事训练、社会实践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实践育人全过程。新的培养方案修订中,理工类专业实践教学不少于总学分的30%,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15%,师范类学生的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同时,要全面推广“跟师制”,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到幼儿园、中小学开展三年的跟师学习,非师范专业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的“见习制”和“双师制”。强化实践、技能教学改革,各学院要完成非师范专业技能训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验、实习实训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新增生均拨款优先用于实践教学。

(四)深化课程体系改革。要以构建创新性课程体系为支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性课程体系的构建,应做到以下五个“坚持”: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实现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有机融合,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有机融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融合,加强基础与强化适应性的有机融合;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坚持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潜能和实践能力,强化实践教学,增加自主创新性实践环节,拓宽学生实践锻炼与服务社会的渠道,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坚持专业规范与专业特色相结合,课程体系设置要满足专业规范和专业认证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强化专业优势,突出专业特色;坚持利用学校优势资源,发挥学校学科优势,强化科学思维和方法的训练与提升。

(五)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要把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继续完善我校创新创业类课程、职业规划课程、就业指导类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继续实施大学生课外素质拓展和创新实践技能和成果奖励学分。进一步加强我校“素质教育中心”素质拓展训练工作,开展创新创业师资培养,聘请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教师。教务处、学生处、团委要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专业技能竞赛的支持,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项目资助体系。依托相关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推进地方和学校共建就业指导中心和孵化基地。进一步完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巩固我校就业率,提升就业质量。

(六)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要按照国家 “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方针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全面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针对新形势,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两课”教师教学水平,增强教学实效;创新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加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教育。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切实把我校学生培养成“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七)改革招生制度,实施大类招生。为有效实施育人为本、因材施教、个性发展的教育理念,学校决定自2013年开始实施大类招生,全校各部门和学院要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学校的决策上来,认真做好大类招生所涉及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分流和学生管理的前期调研和文件的起草工作,力争在今年内完成大类招生的文件制定和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大类招生按计划实施。

(八)推进专业综合改革。要立足于市场需要、创新创业、学生可持续发展,按照云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托我校汉语言文学、化学、学前教育等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积极推进学校专业综合改革。上述专业要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尽快优化改革设计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教育理念先进、改革成效明显、特色更加鲜明的专业点,起到引领和示范其它专业改革的作用。同时,通过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加大力度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以及原有的师范类专业,通过专业方向的设置,积极探索师范专业适应非师行业就业的能力培养问题。

二、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和能力

(九)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根据学校“十二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专业设置与学科建设坚持三个目标:一要坚持“高等教育要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办学思想和“综合性大学”的目标要求,克服和避免脱离社会需求,有什么教师设置什么专业等一厢情愿的想法和做法;二要坚持优先发展与地方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的目标;三要坚持抓好专业内涵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各学院对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管理负有直接责任。老专业要紧紧围绕质量工程上台阶,上水平,新专业要围绕着基本办学条件下功夫、围绕学生培养质量下功夫,最终实现老专业做强做特做出名,新专业做好做快做到位的目标。

(十)强化师范专业建设,彰显师范传统特色。根据“师范性、地方性、应用性、教学型”的校情和办学定位,继续发扬我校师范教育的特长和良好传统,进一步优化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加强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平台和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实施“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学前教育教师培养综合改革创新实验区”、“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改革和建设,努力打造我校教师教育新特色。依托科研、学科优势,整合学校资源,发展特色学科和专业,构建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协调发展的创新性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省级“十二五”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效率,压缩中国语言文学、化学、教育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等学科的建设周期,充分发挥科研学科优势,带头改革。

(十一)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健全校内质量保证体系。要把本科教学作为学校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和工作评价都要体现以教学为中心。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着力解决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订具体办法,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将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用的基本条件。逐步开展专业核心课程教授负责制试点。定期开展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的专项检查。继续加强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本科教学工程”体系建设,发挥建设项目在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加强学校自我评估标准建设,健全校内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完善我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校院两级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十二)推进教学资源和共享体系建设。课程是大学教育最基本的要素,专业决定课程,课程结构体现专业特色。专业教育必然要落实到课程建设和改革上来,专业评价必然以对课程的评价为基本尺度,专业改革的成功取决于成功的课程改革与建设。一要针对我校学分制改革需要,积极开展课程资源建设,各学院要抓紧从三块建设:新增专业必修和选修课各学院自己安排落实;全校性通识教育课程由教务处按教师结构直接分配到各学院;通过课程引入解决特色课、急需课、实践课等。二要深化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各学院要组织教师制订课程教学改革方案,开展教学研究,搞好教学设计,提高教学的质量和效率;重点抓好公共外语、公共计算机、普通话、实习、毕业论文等校级必修课建设,提高合格率和优秀率;按照三级课程建设方案,着重抓住课程讲授、课堂讨论、作业训练、实践训练、考核及教材等6个教学要素,加强优质课程、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的遴选、规范化建设和验收工作;继续开展助教合格课、讲师优质课、教授副教授示范课活动。三是在我校网络课程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化资源共享平台和校内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四是积极推进校院两级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共建平台,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

(十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加强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宣传师德楷模先进事迹,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健全师德考评体系,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强化“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教育。完善科研学术规范,建立学术不端行为惩治查处机制。

(十四)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要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通知》(云教高[201169号])文件要求,成立我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培训、教学咨询、教学技能辅导、教师经验交流等,提升中青年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完善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坚持核心课程集体备课,深化教学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进一步落实我校新开课、开新课试讲和老教师示范课制度。完善助教、助研、助管的助教制度。各学院要加强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改革实践教学的内容和方法,支持教师获得校外工作或研究经历。同时聘用部分专业技术水平高、能力强、懂得教育规律的校外科技人员兼任实践教学教师。建立教授、副教授学术休假制度。

(十五)提升校际交流与合作水平。要充分利用我校已经搭建的国内国外高等教育合作办学的平台,加强学生长短期相结合的学习交流,逐步完善中外高校间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实施办法。努力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进一步做好我校与省内外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积累研究生培养经验,为强本申硕创建综合性大学奠定基础。加强教师交流与互派,做好学校领导和骨干教师海外培训工作,逐步提高聘用外籍教师的比例,积极引进海外专家学者到校任教。

(十六)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优良的学风是保证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条件和教育质量的重要内涵。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学校领导者、管理者队伍建设,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完善绩效考核,发扬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形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良好氛围。”学风建设要靠干部师生共同努力,齐抓共管,以干部的作风带教风,以教师的教风促学风,以学风促学习。建设优良学风,基础在学院,各学院都要认真研究新时期、新环境下学风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善于借助积极因素和有效机制,持之以恒,脚踏实地抓好学风建设。教师应当以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严谨治学,从严执教,以学识水平、治学态度、科学精神等引导学生全面成才,注重培养学生确立正确的学习观、成才观和就业观,养成自学习惯,提高自学能力,主动发展个性,诚实勤奋,遵守纪律,讲究文明。要严格执行教师工作规范、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等制度,要严肃考风考纪。各学院要开展有益于考风建设的活动,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十七)继续抓好质量工程建设。要抓住教育部、教育厅质量工程立项建设机遇,积极整合资源、创造条件,组织项目申报,力争在省级以上的重点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等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实现以精品课程打造带动课程建设,以名师培育促进教学团队建设,以特色专业建设推动全面教学改革,促进专业建设,带动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积极支持重点学科,提升传统优势学科,扶持基础学科及人文社会学科,大力发展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培育优势学科群,争取获得省级、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重点实验室,上台阶上水平,形成能够代表我校学科水平和特色的方向。质量工程建设要以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为根本,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以建设促质量,切实组织好各项标志教学水平和学生能力的统考、资格考试和竞赛活动等,逐年提高学生考研比例、省级以上获奖、各种资格证书比例以及外语过级率、计算机过级率、普通话过级率等。

三、改进科研管理机制,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十八)改进学校科研管理机制。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创新质量,建立科学规范、开放合作、运行高效的现代科研管理机制。推进学校科研组织形式改革,提升科研管理水平,加强科研管理队伍建设,增强学校组织、参与重大项目的能力。创新科研人员聘用制度,建立稳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科研团队。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形成有重点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项目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方式。改进高校科学研究评价办法,形成重在质量、崇尚创新、社会参与的评价方式,建立以科研成果创造性、实用性以及科研对人才培养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

(十九)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贯彻教育部、科技部联合行动计划精神。制定完善学校科技发展规划。依托重点学科,加快学校省级重点实验室、科技基础设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发展。积极推进基础研究特区、联合研究中心、前沿技术联合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都市发展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多种形式的改革试点,探索学校科学研究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的新模式。

(二十)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争取参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的重点教材编写工作。推进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交叉领域研究基地建设,构建创新平台体系。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对策研究,促进交叉研究,构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需要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的项目体系。实施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推进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社会,增强学术话语权和影响力。

(二十一)增强学校社会服务能力。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和产业化。支持学院和教师参与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参与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开展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改革试点,鼓励学院和企业共建合作创新平台。瞄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合作,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咨询研究机构。积极探索与行业部门(协会)、龙头企业共建一批发展战略研究院,开展产业发展研究和咨询。

(二十二)推进文化传承创新。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生教育全过程,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大学文化。秉承办学传统,凝练办学理念,践行“一训三风”,传唱校歌,形成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培育大学精神。组织实施校园文化创新项目。加强图书馆、校史馆等场馆建设。面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办好珠源讲堂,参与高校开展理论名家社会行等活动。

四、加强教学条件建设,强化教育教学管理

(二十三)强化教学基础条件建设。要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为核心,按照国家本科教学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多方筹集资金,加快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实验楼、教学楼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实验室装备平台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图书资料的建设。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强数字化校园、数据中心、现代教学环境等信息化条件建设,确保我校办学条件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实验实践平台的统筹管理,通过多种方式整合资源,优化办学空间,提高办学效益。要以推进产、学、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切入点,推进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以及实训教学内容、方法、手段、队伍、管理等改革与创新。

(二十四)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理顺校院两级管理。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31号令),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制定并落实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健全党政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职责和校长职权。建立健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校院两级领导都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校管理工作中,把工作重点集中到提高教育质量上。加强学术组织建设,优化校院两级学术组织构架,制定学术委员会规则,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教授治学,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坚持校领导联系教学单位、学术骨干和教授制度。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管理关系和机制,实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本学院的管理体系建设,形成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机制,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落实和督促检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监控,强化执行力,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实现自我发展与提升。

(二十五)完善教师分类管理。要严格实施高校教师资格制度、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完善教师分类管理与评价办法,明确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制定相应聘用、考核、晋升、奖惩办法。基础课教师重点考核教学任务、教学质量、教研成果和学术水平等情况。实验教学教师重点考核指导学生实验实习、教学设备研发、实验项目开发等情况。改革薪酬分配办法,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二十六)保障本科教学经费,控制和降低管理运行成本。要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管理机制,统筹财力,发挥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加大教学投入,保证四项教学经费高于当年学费收入总额的25%,生均教学经费逐年增加。建立项目经费使用公开制度,增加学校经费使用透明度,控制和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建立健全自我约束与监督相结合的财务运行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制度,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估制度。要探索经费投入与办学绩效和质量挂钩的管理机制,推进学院财务使用效益分析和质量年度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