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师校字〔2014〕37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立项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376号)和《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云教高[2009]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省级以上建设项目按照有关文件并结合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三条 “质量工程”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
第四条 “质量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为:统一规划,分年实施;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五条 学校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分期拨付或停止拨付立项项目的研究经费。
第六条 立项项目经费统一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立项项目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经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项目管理费。
1.立项项目的经费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超支部分自筹解决。
2.“质量工程”的各项立项项目建设期限、资助标准和验收时间详见《曲靖师范学院教学基本建设项目资助办法》。
3.项目经费到账后,应根据本管理办法和经费预算报告在立项项目开支范围内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切实保证经费用于研究项目的各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立项项目结题后,项目组在教项目结题报告的同时,应提交项目决算明细表(即经费决算报告)。
第七条 立项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图书资料费:包括购买项目建设的书籍和资料的费用,相关教材的建设费用等;
2.调研费:包括项目组成员和外聘专家参加会议、调研的差旅费和交通费等;
3.实验材料费:用于项目研究、实验等必备设备的材料费用等;
4.版面费:用于立项项目研究所发表的论文及相关的版面费等;
5.印刷费:用于立项项目研究印刷资料的相关费用等;
6.其它费用:包括人员经费(项目组成员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项目组召开的研讨会、论证会、结题会等支出)及办公费(日常办公用品以及文具、配件、耗材的支出费用)等。
备注:不可报销的费用包括出租车费、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个人通讯费、娱乐场所票据、税局代开票据等。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1:教学质量与教学工程立项项目经费使用报批流程图
附2:曲靖师范学院教改经费/专业建设报销凭证汇总表
附1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经费使用报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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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曲靖师范学院教改经费/专业建设报销凭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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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教改经费报销凭证汇总表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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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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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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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费用名称 | 单据(张) | 应付金额 | 扣税 | 实付金额 | 备注 | |
图书资料费 | ||||||
调 研 费 | ||||||
实验材料费 | ||||||
版 面 费 | ||||||
印 刷 费 | ||||||
其 他 | ||||||
合计 | ¥: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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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 | 年 月 日 | |
管理人员审核意见: | ||||||
教务处负责人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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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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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专业建设经费报销凭证汇总表 |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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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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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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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费用名称 | 单据(张) | 应付金额 | 扣税 | 实付金额 | 备注 | |
图书资料费 | ||||||
调 研 费 | ||||||
实验材料费 | ||||||
版 面 费 | ||||||
印 刷 费 | ||||||
其 他 | ||||||
合计 | ¥: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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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 | 年 月 日 | |
管理人员审核意见: | ||||||
教务处负责人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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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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