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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试行)
浏览次数: 日期:2017-05-03

曲师院字[2008]109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为加强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保证其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和要求

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在于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使学生在调查研究、查阅文献、搜集资料、提出问题、分析解决问题、实验研究、处理各类数据等方面得到训练和提高;同时,培养学生严谨、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团结协作和勇于克服困难的人文品质。各学院应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认真组织,加强指导,努力使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取得成效。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由各学院提供一定数量的课题供学生选择,也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点提出选题,或者结合教师科研课题选题,论题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商议提出,填写“曲靖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报教研室、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确定执行。

2.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鼓励和支持学生选做有创新特色的课题,以及跨专业、跨学科的课题。师范类各专业要鼓励学生选做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课题。

3.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可以对某些基础理论进行学术问题探讨,也可以结合科技、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或者进行实验课题的研究、设计和改进。要尽可能加大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课题的比例。

4.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难度、工作量应适当,避免选题过大或过小。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一人一题。如选题需要有两人或几人合做,须由指导教师提出并报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完成各自的论文(设计)。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

1.论文(设计)撰写应包括确定课题、调查实习、调查研究、查阅和整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实验设计、数据处理、撰写等各个环节。

2.论文一般按科研论文体例撰写。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也可有专题调查、读书报告等体例。中文、外语专业的学生不能用文艺创作或作品翻译来代替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外语专业学生必须用外语撰写论文(设计)。

3.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后一般不得中途变更。每篇论文不得少于6千字。每篇论文须有3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外语、艺术类不少于5字;以技能培养为主的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同时,还要完成必需的毕业创作、毕业演出、毕业展示等教学环节,具体形式及内容由相应学院确定。

4. 论文(设计)一律用A4纸单面打印并装订。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1.论文(设计)答辩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应成立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主持答辩工作。论文(设计)答辩小组至少应由三至五位教师组成,指导教师可以作为答辩组成员,但不能担任答辩组长,必要时可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或主持答辩。

2.答辩时,学生自己先简要介绍撰写论文(设计)的意图、主要结果、创新之处等内容。对答辩组提出的主要问题,允许学生有5分钟的准备时间。对一般性的问题,应即问即答。

3.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安排相关人员将答辩基本情况如实填写“曲靖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表”。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及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必须通过答辩,方能取得成绩。

2优秀论文(设计)一般不应超过论文总数的20%。

3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按照以下要求评定:

(1)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准备过程的态度、论文写作、工作量与难度、论文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写作水平、写作规范等方面的评价,以及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并根据相关项目评分标准评出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以百分计),记入“曲靖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定表”。

(2)评阅人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量与难度、论文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写作水平、写作规范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以及是否达到答辩水平等,填写评阅人评语,并根据相关项目评分标准评出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以百分计),记入“曲靖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评定表”。

(3)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是否达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水平、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创性性、论文(设计)宣讲、论文(设计)答辩等填写答辩决议,并根据相关项目评分标准评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评分,记入“曲靖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评定表”。

(4)由学院答辩委员会综合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占40%)、评阅人评定的成绩(占30%)和答辩小组评出的答辩成绩(占30%)评定出综合成绩,记入“曲靖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评定表”相关栏。并由院答辩委员会全面考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记。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其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各学应给出书面意见,或令其重做、延期通过。

(1)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时间少于规定时间的三分之二者;

(2)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

(3)因质量问题未经指导教师同意答辩者;

(4)应参加答辩而没有参加答辩者。

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可延长学习期,也可作结业处理。在离校后一年内,申请在职补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结业生不补授学士学位。

六、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担任,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少量具有一定科研背景和科研能力的有教学工作经验的获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担任。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业务水平高、教风严谨、责任心强,能够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为保证论文(设计)指导质量,每个教师指导的学生论文(设计)数原则上不超过十篇。指导教师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2.如确有需要,经学院审核批准,学生到校外科研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可聘请该单位相当于讲师以上的科技人员进行指导,学院应派专人联系,定期了解情况。

3.指导教师的职责:

(1)向学生讲清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意义,介绍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研究方法,提供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提出明确要求。

(2)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学生通过选题审批。

(3)制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审查签字后发给学生执行。

(4)在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进行指导和答疑,并作好指导记录。

(5)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6)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评语,实事求是地写出包括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毕业论文(设计)水平、价值等内容的评语。

 (7)根据学院及教研室工作要求,整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交学院归档。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1.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学校教务处主管,各学院具体组织。教务处负责组织校级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组对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并适时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总结、经验交流、评估等工作。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包括工作计划的审定、指导教师的配备、工作指导、时间安排、中期检查、答辩和成绩评定、成绩登记及存档、工作自评及总结等工作的组织安排。

2.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配备指导教师的工作应在第七学期期中左右完成,并填写“曲靖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备案表”报教务处。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后一阶段、寒假及第八学期前一阶段进行。可采取开设选修课与论文(设计)撰写交叉进行的方式,也可采取相对集中一段时间撰写论文(设计)的方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须在5月底全部结束。

3.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认真执行、规范管理。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工作完成后,按照学生学号规范归档,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一份存于各学院,另两份交教务处审核后归档。并填写“曲靖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记表、曲靖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报教务处。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认真进行总结,按照“曲靖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水平评价表”的要求开展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自评,不断提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的质量。

八、毕业论文(设计)评估

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是学校针对教学质量进行自评的重要手段,也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途径。通过自评以及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估,鉴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质量,肯定工作成绩,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方案与措施,从而达到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目的。

九、各学院结合本专业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