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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研究项目(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 日期:2017-05-03

院教字[2009]20号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实验动手能力、数据处理及查阅资料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工程意识,促进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研制与开设,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要求

(一)综合性实验是指学生在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基础上,运用某一课程或多种课程知识,对学生实验技能和实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性实验。它主要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验动手能力、数据处理以及查阅资料的能力。

(二)设计性实验是结合课程教学或独立于课程教学而进行的一种探索性实验,它不但要求学生综合多科知识和多种实验原理来设计实验方案,而且要求学生能运用已有知识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它着重培养学生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组织管理能力。  

二、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立项范围

各门具有实验课的课程,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验大纲要求,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内容,修订实验教学大纲,减少重复性验证性的实验项目,对基础课、技术基础课拟订综合性实验项目,对技术基础课、专业课拟订设计性实验内容。

三、申请立项程序

(一)首先由任课教师或实验实习教师,依据修订的教学大纲,在遵循本门课程或本专业教学规范的前提下,经过充分论证,选定切实可行的实验设计方案,提出实验题目和目的要求,主要训练内容及方法,并根据现有仪器设备、师资、场地、时间、所需经费等情况提出具体实施办法,报学院(中心)审核。

(二)各学院(中心)实验工作委员会,对各门课程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方案,进行认真讨论、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填写“曲靖师范学院实验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对各院(中心)填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汇总,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评审通过者,予以正式立项。  

四、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管理。

对已经立项的项目,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对项目的开展实行立项管理,以保证项目的落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过项目实施,应使学生公开发表一篇以上的论文。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项验收申请,填写项目验收表,院(中心)初审,学校组织专家组验收,合格者纳入实验教学大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

五、其 它

(一)经费使用:项目立项后,即转入教学研究课题立项,作为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学校将依据立项,确定经费额度。经费采用包干形式,超支不补。核发经费使用手册或经费卡,由项目主持人按程序报销。

(二)工作量计算:各学院根据研究项目难度,减免一定数量的教师教学工作量。

(三)对于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组织好、实施效果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参与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对于实验技术人员,参加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立项试点的在聘任时优先考虑。

六、实验教学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合设计性实验是进行实验教学内容更新和提高实验质量的重要途径,各院(中心)要加强对实验教学改革立项的领导和支持,重视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为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提供有力的保障。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