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实践教学 >> 制度性文件
【字体:
曲靖师范学院非师范类专业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的指导意见
浏览次数: 日期:2017-05-11

院教字[2011]22号

职业技能是指学生实现就业所需掌握的技术、能力和素质的总和,包括学生的自我探索技能、职业生涯决策技能、求职技能以及在职业岗位上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品质、职业知识、专业技术技能和各种通用技能,如沟通技能、问题解决技能、自我管理技能和人际交往技能等。职业技能训练是根据学生职业技能所包含的内容,对学生职业技能进行综合性实践训练和培养的过程。为了全面推进我校非师范类专业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工作进程,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特制定《曲靖师范学院非师范类专业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

开展非师范类专业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的目的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完善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增强其就业能力,为其职业生涯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开展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是实现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各专业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对提高非师范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就业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人力资源,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

职业技能训练应以国家和地方的就业政策法规为指导,以学生就业为导向,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为宗旨,按照教育教学和各专业学生实践能力、职业技能发展的规律,系统规划贯穿整个人才培养期间的分阶段、持续性的训练活动。

三、基本原则

1.目标性原则

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应按照专业培养方案中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以“出口”为导向,对学生应具备的职业技能进行系统分析,确定职业技能训练项目,系统规划训练培养的过程和方法。

2.联系性原则

学生职业技能培养过程是课程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的结合体。职业技能训练是在课程教学对学生专业知识和能力培养的基础上,对学生职业技能进行的综合强化训练和补充训练,重点在于增强学生就业能力和职业能力。职业技能训练应与课程教学和其它实践性教学一起共同促进学生形成完整的职业技能结构。

四、训练要求

1.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原则上安排在课外进行,以课外辅导、课外训练为主。各专业应结合本专业实际,在课外组织开展各种职业技能训练活动,提高学生开展职业技能训练的兴趣,加大技能训练的力度,提高技能训练的效果。

2.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应突出实践性,注重训练过程中智能与技能、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学生掌握有关职业技能的基础知识、组成要素和操作程序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实践环节,使学生在实践中能力结构趋于整体协调,逐步获得稳定持久的职业技能。

3.各专业应根据学生职业技能发展规律,制定职业技能培养总体规划,明确各学期学生训练的项目和内容,并提出具体的训练标准和要求。

4.各专业应结合专业实际,搭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平台,创新技能训练模式,通过课外辅导、讲座、校内外实践性活动、实习、见习、学生自主训练、竞赛、科技创新活动以及结合平时课程教学活动等多种途径展开技能训练,保证各项技能训练得到落实,取得确实的效果。

5.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训练指导,对训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提示,使学生在反馈信息中得到强化。

五、测试方法

1.非师范类专业的职业技能训练实行学分制管理,各专业学生必须获得职业技能训练和测试的相应学分方能毕业。未获得规定学分的学生,则自动延迟毕业时间,直到取得规定的学分为止。非师范类专业的职业技能训练的总学分为8学分。

2.各项学生职业技能训练项目训练结束后,各学院应组织对该项目进行测试。测试要做到:要求明确,评价科学,标准一致,严肃认真,全员考核。

3.学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学生的任何一项测试成绩合格,即可获得该项目的相应学分。学生取得职业技能训练规定的总学分后,学校向其颁发技能测试合格证书。

六、组织实施

1.非师范类专业的职业技能训练自2010级学生开始执行。

2.非师范类专业的职业技能训练和测试由该专业所在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非师范类专业技能训练实施之前,由各专业所在学院依照本《意见》,结合各专业特点和实际,制定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执行。

附件:曲靖师范学院法学专业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实施方案(示例)

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