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关于印发师范类学生课堂教学比赛实施办法的通知》(院教字[2021]45号)要求,教务处于本学期组织开展师范类各专业学生的课堂教学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堂教学比赛须于本学期教学周第16周前结束比赛。
2.各师范类专业根据本专业特点,自行制定比赛实施方案,自定比赛的具体时间、组织方式、比赛内容和评分标准。请各学院于3月25日前将本学院的比赛实施方案报教务处教研科备案。
3.各专业参赛学生以三年级学生为主体,参赛人数不少于该年级学生人数的30%。
4.获奖总人数按参赛人数的10%、20%、30%设定一、二、三等奖的人数。
5.请各学院于第16周前将比赛的总结材料和获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关于印发师范类学生课堂教学比赛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曲靖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