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师院字〔2009〕45号
课程建设是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实现课程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面理,力争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梯队、教材建设、教学效果等方有较大改善,全面推动我校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课程建设管理规定。
一、课程建设基础工作
凡《曲靖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各相关教学单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课程基本建设,夯实课程基础。
各相关教学单位每学期组织开展的“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是落实课程基本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课程建设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
课程基本建设的内容和要求:
(一)教学条件建设
1.教学文件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编写科学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教学标准;每门课程都要做好《教学基本要求》;每门课程都要制定教学进度计划,每学期按时填写教学进度表;实践性课程应有详细的实践教学计划和实验课程安排;每门课程都要制订作业与阅读要求和课程的考核计划。
2.教材建设
每门课程应根据教学大纲选择或编写合适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选用按《曲靖师范学院教材选用管理规定》执行。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编写按《曲靖师范学院关于自编教材管理的规定》执行,同时应体现下列要求:
教材内容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思想观点正确,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思考题、习题安排系统且具有启发性;文字准确精炼,语言流畅易懂,插图合适得当。
3.教学设施建设
各教学单位要逐步完善课程需用的教具、挂图及实验条件,优先配备实验大纲所要求开设实验的设备,鼓励教师和实验人员动手研制试验用具。
(二)师资队伍建设
1.根据课程要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包括学历、年龄、职称、学缘结构,形成教学和科研梯队。
2.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敬业精神。
3.通过认真组织“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活动,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4.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学术研究与教学改革活动,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提升教学质量。
5.制订有效的师资培训计划,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三)实施过程建设
在课程教学实施过程中,课堂教学是中心环节,其它环节必须围绕课堂教学展开。各教学环节的具体要求是:
1.课堂教学要求
教师上课必须有较为规范的教案、讲义与教学参考资料(教案按《曲靖师范学院教案参考格式》设计);讲课有热情,精神饱满;讲课有感染力,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对问题的阐述深入浅出,有启发性;对问题的阐述简练准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对课程内容娴熟,运用自如;讲述内容充实,信息量大;教学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能给予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能调动学生情绪,课堂气氛活跃;能有效地利用多教学媒体。
2.作业和习题课要求
教师必须布置和批改学生作业;精心设计作业题目,作业要与讲课内容密切配,合注重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业量参照《曲靖师范学院教学工作规范》要求执行;作业文本形式一个教学部门应相对统一;认真、及时、仔细批改作业,作业批改应该做到:有圈点,有评语,有评分,有签名,有日期。
3.课外辅导和自学指导要求
任课教师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辅导;要制订自学指导计划,合理布置自学任务,开列课外阅读书目,及时检查和督促改进,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在辅导或指导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
4.实验教学要求
实验教学按曲靖师范学院实验教学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实验开出率要达到100%;要加强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要改革实验方式,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研究能力。
5.实习教学要求
实习课程要准备充分、计划安排周密合理;指导教师搭配适宜;严格考核,及时总结。
6.课程考核要求
要逐步建立课程试题库;课程考核体现考核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多样化探索;必须做到试卷规范,达到学院统一要求;试卷批改和成绩上报应按学院要求进行;每门课程应有试卷和考试情况分析,并填好《曲靖师范学院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报告》、《曲靖师范学院试卷评估用表》、《曲靖师范学院教学系考试分析报告》、《曲靖师范学院公共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报告》;试卷应按要求妥善存放;教学单位应有总体考试情况分析、总结。
7.第二课堂活动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有组织地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作为课堂教学的补充。
(四)教学研究与改革
1.各门课程应制定教学研究与改革计划,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2.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要积极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探索课程教学,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提高课程建设水平。
3.各门课程要积极应用先进的教学研究成果和推广自身的研究成果。
二、课程建设重点工作
在按课程建设基础工作中关于“课程基本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做好课程建设工作的前提下,学校有计划地进行重点课程、特色课程、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
(一)重点课程建设
1.学校按计划在专业培养方案中的“专业教育课”和“公共基础课”课程类别中遴选部分课程作为重点课程建设。
2.校级重点课程建设分期分批进行,每批重点课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二年。
3.经学校批准立项建设的重点课程,每门课在一个建设周期内,由学校拨给建设专项经费20000元。经费分两次划拨。课程立项后,先拨给总经费的一半作为启动费,另一半经费待中期专项检查认可后再拨给。
4.重点课程建设的具体工作和质量标准按《曲靖师范学院重点课程建设实施办法》和《曲靖师范学院重点课程建设标准》执行。
(二)特色课程建设
1.学校按计划在专业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类别中遴选部分课程作为特色课程建设。
2.特色课程评选的主要条件是:
充分体现我校人才培养特点,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起到独特作用;结合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带有明显的地方性和校本色彩;在课程设计、教学过程、教学研究等方面体现出创新性、实践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3.特色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申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共同管理。
4.经学校批准立项建设的特色课程,视其建设实际,每门课由学校拨给一定建设专项经费用于特色强化。建设效果好的特色课程,经评审后,给予一定奖励。
5.特色课程建设必须按照“课程基本建设内容和要求”、重点课程相关指标做好建设工作,并达到达到以下质量要求:
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有一个体现特色的教学大纲和一套符合大纲要求的教材及教辅材料;有围绕该课程进行的有目的、有特色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已形成该门课程必要的教学条件;有完善的教学管理措施,教学过程诸环节对教师有规范化要求,并体现教改革精神;有一套与体现特色相适应的严格的课程考核制度和方法;学生通过课程学习获得较大收获,在相关问题的理解和技能养成上形成一定独特性。
(三)优秀课程建设
1.学校的优秀课程在优秀课程教学评比活动中产生。
2.优秀课程的评比采用“申报评审、初步立项、跟踪考核、专家评估”的方式产生,评比跟踪期为一学年。评估方法为:
评审组听课、听课程负责人汇报;查看有关课程建设材料;抽查课堂教学情况;评估专家组进行评议。
3.评比成为优秀课程的课程,学校每门给与5000元建设奖励。
4.在学校各种业绩考评、教学奖励活动中,已建成的各级重点课程、特色课程、精品课程视为优秀课程。
(四)精品课程建设
1.学校按计划在重点课程、特色课程和优秀课程中遴选部分课程作为精品课程建设。从校级精品课程中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2.精品课程是指具有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作用。
3.学校精品课程的评审要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引导教师创新,并正确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在内容体系方面,要处理好经典与现代的关系;在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方面,以先进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方法的改革;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要达到以下要求:
(1)课程建设紧扣相关专业改革发展方向,充分体现现代教育思想。教学大纲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具有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紧密结合的课程特色。
(2)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实行研究性教学,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培养。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保证精品教材进课堂(包括自编教材、配套的教材、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多媒体教材)。注重提高教学信息化水平,成效显著。
(3)高度重视实践教学。保证高水平教师指导实验、实训和实习。具有较好的实验实训实习条件。综合性、创新性实验课程开出率高、教学质量好。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高质量的实习实训。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本专科学生参加科研、科技训练。
(4)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课程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效突出。注重教师培训与青年教师培养。
(5)具有科学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完整规范。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成效深受好评。
(6)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初具规模,课程支撑网站已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的部分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电子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录像制作需符合“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充分反映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展示教师的教学水平与风范。
5.评为国家级、省级、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课程,学校按规定分别给与配套建设经费。
三、课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一)总体思路
1.课程建设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工作,学校各级主管教学领导要高度重视课程建设,统一认识,做到统筹考虑,全员参与。
2.课程建设要从基础做起,规范课程教学环节和教学行为,做实每一门课程的建设细节。
3.开展课“三课”(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教学活动是落实“课程基本建设的内容和要求”的重要途径,各教学单位每学期要认真组织好该项活动。
4.课程建设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形成课程建设梯级,在重点课程、特色课程、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方面均取得实效。
(二)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
1.教学指导委员会在课程建设中要积极发挥作用。
2.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参与制定全校性的课程建设规划并督促实施,进行各类课程建设的评估。
3.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新增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建设、重点课程建设、特色课程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等要给与指导。
(三)教务处的工作
1.教务处是负责课程建设管理的职能机构,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和学校的教学实际,对学校的课程建设作出全面的、科学可行的规划。
2.要建立课程建设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以及广大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要加强课程建设的指导与检查,使课程建设真正建出实效。
四、各教学单位的工作
1.各系 (院、中心)是落实课程建设的教学基层组织。
2.各系 (院、中心)要在学校领导下,根据学校课程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专业实际,制订各专业的课程建设规划。
3.各系 (院、中心)要通过制度建设等措施,调动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开展“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的教学活动,落实课程基本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每门课程建设的质量。
“三课”教学活动的开展按照《曲靖师范学院示范课、优质课、过关课实施办法》执行。
4.各系 (院、中心)要不断完善课程教学条件,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课程建设水平。
五、课程建设水平评估
学校根据情况对各类课程建设进行评估验收。
(一)课程评估的程序
l.教务处制订《曲靖师范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下发到各系 (院、中心)。系 (院、中心)根据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填写《课程评估自评汇总表》交教务处,同时准备好反映自评结果的课程建设材料。
2.教务处依据曲靖师范学院各类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的规定,组织专家到系 (院、中心) 进课程建设评估。
3.专家组在评估结束后,写出评估意见。教务处根据评估意见形成评估结论,发文予以公布。
4.各类课程建设评估材料均存入教学档案。
(二)对不合格课程的处理
1.经评估达不到建设要求的课程,教务处责令课程所在系 (院、中心)进行整改,限定一年内达到要求。开课系 (院、中心)要认真调查和分析达不到要求的课程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教务处应加强整改的指导,积极主动为整改创造必要条件。如课程建设涉及到其他职能管理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和支持。
2.整改结束后,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对于复评仍达不到要求的课程,如其达不到要求确系课程负责人原因所致,将在年终考核时酌情减扣相关责任人津贴。同时视情况追究相关教学单位的课程建设管理责任。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