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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优质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浏览次数: 日期:2017-05-02

曲师院字[2008]109号

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重要保证,也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实现学校课程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使课程建设工作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梯队、教材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有较大改善,全面推动我校课程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曲靖师范学院优质课程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一、优质课程的申报范围和评审程序

1.优质课程的申报范围

《曲靖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列出的全部课程。

2.评审程序

经课程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课程承担人所在教学单位审查、评选、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经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报请学校批准立项建设的课程。

二、优质课程建设的主要目标

1.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2.有一套体现课程特色的《教学大纲》和一套符合大纲要求的教材及教辅资料;

3.有围绕该课程进行的有目的、有特色和一定显示度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成果;

4.有完善的教学管理措施,教学过程诸环节对教师有规范化要求,并体现教学改革精神;

5.有一套与体现特色相适应的严格的课程考核制度和方法;

6.具备该门课程必要的教学条件;

7.通过该课程学习,学生受益匪浅,对该课程的理论体系和技能养成有一定的到见解和提升。

三、优质课程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一)教学条件

1.教学文件

(1)教师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进度计划,填报教学进度表。

(2)实践性课程要有详细的实践(实训)教学计划和实验课程安排。

(3)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课外作业与阅读要求,同时制定课程考核计划。

(4)课程其他相关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齐全、规范、完整。

2.教材建设

(1)课程承担人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编写科学、合理、完整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教学标准》等教学指导性文件,教材和教辅资料完整、齐全。

(2)根据《教学大纲》或《课程教学标准》要求,选择或自编合适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3)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选用严格按照《曲靖师范学院教材选用管理规定》执行。

(4)自编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的设计按《曲靖师范学院关于自编教材管理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是:教材内容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思想观点正确;思考题、练习题安排系统且富有启发性;教学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学科前沿;文字准确精炼,语言流畅易懂,插图合适得当。

3.教学设施

(1)各相关教学单位要帮助授课教师,逐步完善课程所需要的教学仪器设备、教具、挂图及实验条件,优先配置实验设备。

(2)学校鼓励教师和实验人员动手研制实验用具,并按实际用具的质量和层次给予专门奖励。

(二)师资队伍

1.相关教学单位要根据课程教学要求,优化课程教师队伍结构(包括课程承担人的年龄、学历、职称、学缘结构等),尽快形成教师教学和科研梯队,提升授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层次。

2.相关教学单位要加强师德教育,提高任课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爱岗敬业精神和教学业务水平。

3.课程承担人或课程组教师要积极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学术研究与教学改革活动,提升教师的科研水平,确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4.相关教学单位要制订有效的师资培训计划,稳步提高授课教师的学历层次和职称。

(三)实施过程

优质课程建设的实施主要包括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自学指导、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教学、课程考核等环节,其他教学环节必须围绕课堂教学展开。各课程必须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各教学环节具体操作规范要求。

(四)教学研究与改革

1.学校立项建设的优质课程,课程承担人或课程组要制定系统的教学研究与改革计划,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建设期内至少发表2篇教改论文。

2.课程承担人或课程组要积极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探索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及时总结教学经验,确实提高课程教学水平。

3.课程承担人或课程组要积极应用先进的教学研究成果,大力推广自身的研究成果。

(五)教学效果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教学效果显著。

(六)课程特色

通过建设,形成课程鲜明的特色。

四、优质课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1.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即每年9月份)为优质课程建设的申请、评审、立项时期,课程负责人向课程承担单位提交《曲靖师范学院优质课程建设申请表》,教学单位评审后推荐上报,并于9月3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曲靖师范学院优质课程推荐汇总表》及相关课程的申请表。学校于每年10月份内评审公布当学年立项建设的优质课程名单。

2.学校教务处全面负责优质课程的建设和管理。教务处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实际的需要,对优质课程建设作出全面、科学、合理的规划。教务处还要建立优质课程建设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及广大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教务处还要加强对优质课程建设的检查与指导,使课程建设真正建出实效。

3.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学校优质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结合专业实际,制订各专业的优质课程建设规划等措施,突出重点,分步推进,逐步形成课程建设梯级。要调动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有效的教学活动,落实课程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每门课程的建设质量。各教学单位还要不断完善优质课程教学条件,积极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改进教师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课程建设水平。

4.相关教学单位领导在课程建设中要积极发挥作用,要参与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并督促实施,进行优质课程建设的指导与评估。

5.学校每学年划拨专项经费,重点建设20至30门校级优质课程,每门课程投入建设经费5000元。对学校批准立项建设的优质课程,划拨50%的课程建设启动经费给予支持。

6.全校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优质课程的总门数,原则上控制在每个专业4至6门左右;全校公共课中优质课程的门数,视具体开课情况由课程责任部门据实推荐申报,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报请学校终审立项后,按优质课程标准进行建设。

五、优质课程建设的评估验收

(一)评估程序

1.课程承担人对照《曲靖师范学院优质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曲靖师范学院优质课程建设评估自评表》,并于每年10月底以前交报教务处,同时准备好体现自评结果的课程建设材料备查。

2.教务处严格按照《曲靖师范学院优质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课程建设状态评估。专家组评估结束后,写出书面评估意见。教务处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形成评估结论,报请学校审定后,兑现相应课程建设经费并发文予以公布。

3.各类优质课程建设评估材料,均由各相关教学单位自行存档、备查。

(二)评估结论的处理

1.学校立项建设的优质课程以1年为建设期限,对建设期满、验收合格的课程,兑现剩余的50%建设经费;同时验收为优秀等级的课程作为校级重点课程建设的备选课程。

2.经评估验收达不到建设要求的课程,停发课程建设经费,取消优质课程建设资格。

六、附则

1.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

1.曲靖师范学院优质课程建设申请表

2.曲靖师范学院优质课程推荐汇总表

3.曲靖师范学院优质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4.曲靖师范学院优质课程建设评估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