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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暂行)
浏览次数: 日期:2017-05-02

曲师院字〔2010〕13号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际,特制订《曲靖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一、名师工作室的设立

1.我校设立的名师工作室,是我校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中,经云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命名授牌的名师工作室。

2.名师工作室是名师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室,旨在弘扬名师治学精神,带动相关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产生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在整体上丰富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研究。

3.名师工作室的命名和工作方式按云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执行。

二、名师工作室的运作

1.名师工作室实行导师制,由省教育厅批准的首席导师主持工作。

2.名师工作室依据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实施。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标、研究项目、工作规划、培养计划及时间安排等。年度工作目标要具体,便于检查和验收。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

3.名师工作室按照工作方案实施,由省教育厅定期检查,学校按年度检查,以求取得实效,做到出成果、出经验、出人才。

三、名师工作室的管理

1.名师工作室实行目标管理,由学校教学副校长分管,教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按省教育厅师资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要求,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加强管理和指导。

2.名师工作室根据年度目标,开展的相关教学、科研活动,纳入学校教学、科研的统一管理。

3.名师工作室实行年度考核、评估。每年度按要求向学校和云南省教育厅提供总结报告,由学校进行初步检查,由省名师工作室专家指导委员会进行考核、评估。

4.学校分管领导和教务处积极组织、协调、支持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为通过云南省教育厅的考核、评估创造条件,促使其达到建设目标,对学校发展发挥积极影响。

5.名师工作室要创新工作机制,讲求工作效率,为团队建设提供经验。

四、名师工作室的硬件建设和经费保障

1.学校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逐步配备办公室、办公设备和教学实验设备等。

2.学校确保省教育厅下拨的名师工作室建设经费专款专用。

3.名师工作室的建设经费列入学校预算,用于名师工作室的日常运作和建设。名师工作室根据工作分年度目标,第一年启动费2万,第二年之后每年学校预算建设经费年总额控制在4万元之内,每年由名师工作室首席导师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制定经费计划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后列入专项费用上报学校,经校长审批后执行。经费分学期按当年经费50%划拨,年度检查完成任务后,再划拨余下的50%。当年计划不能完成,学校暂缓下年度经费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