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通识教育课程(本文的“通识教育课程”特指专业培养方案中的“通识教育主干课”与“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管理,确保通识教育课程正常教学秩序,并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曲靖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目标与结构
第一条 通识教育课程旨在突破专业教育的局限性,使学生具有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更为广泛的知识和兴趣,具备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养成健全的人格(良好的个人修养、健康的心理与情感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协调发展。
第二条 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结构包括通识教育主干课与通识教育选修课两部分,其中,通识教育主干课要求修读8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要求修读6学分,总计要求修读14学分。
第三条 通识教育主干课由文化传承与世界视野、哲学智慧与科学思维、科技发展与生命关怀、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四个课程模块组成:
1.“文化传承与世界视野”课程模块的目标是引导学生理解中国及世界优秀文化(文学、历史、政治与法律制度等方面),培养学生人文精神,塑造人文情怀,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涉及文学、历史学、政治学、法学、人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
2.“哲学智慧与科学思维”课程模块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哲学思考及探究哲学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有较强的逻辑推理能力及批判性思维能力,涉及哲学、逻辑学、道德推理、思维科学等学科领域。
3.“科技发展与生命关怀”课程模块的目标是使学生了解自然科学发展及研究方法、生命与健康相关知识,理解科技革命及创新对现代社会的深刻影响,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涉及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及科学哲学等学科领域。
4.“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课程模块的目标是通过对中外艺术作品的学习和鉴赏,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和鉴赏力,以及表达、诠释自我感知的能力,涉及艺术学、美学等学科领域。
第四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由人文与社会科学、数学与自然科学、教育理论与实践、艺术技能训练、体育技能训练五个模块组成:
1.“人文与社会科学”课程模块的目标是使学生了解人文与社会科学有关领域的基础知识,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培养学生文学鉴赏、写作及表达、社会问题分析等方面的能力,涉及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
2.“数学与自然科学”课程模块的目标是使学生了解数学与自然科学有关领域的基础知识,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培养学生量化分析、信息技术等方面的能力,涉及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科学、生物及生命科学等学科领域。
3.“教育理论与实践”课程模块的目标是使学生了解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方针政策,掌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教学论、教育技术学等现代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使学生具备较强的教师教育技能、教学能力和教研能力。
4.“艺术技能训练”课程模块的目标是使学生掌握一项艺术技能,培养学生艺术兴趣和爱好。
5.“体育技能训练”课程模块的目标是使学生掌握一项体育技能,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和爱好。
二、课程开设
第五条 通识教育开设课程应符合通识教育课程目标,具有较为稳定的师资队伍和较为成熟的开课条件。通识教育开设课程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列入开课目录。
第六条 拟在下一学期开设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师(含归口管理部门之外的学院、学校各职能、教辅部门的教师)需于当学期第十周向课程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开课申请,经课程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以课程归口管理部门为单位填报《曲靖师范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计划表》。
第七条 教师须按通识教育课程目录进行申报,如果申请开设目录外课程,需提交《曲靖师范学院通识教育课程开课申请表》及课程教学大纲,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开课。通识教育课程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每位教师原则上每学期最多申报1门通识教育课程。
第八条 为丰富通识教育课程资源,培养学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学习的能力,学校适当引进优秀通识教育慕课(MOOCS)资源,并安排校内相关学科领域的教师作为课程指导教师。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至少修读2学分通识教育慕课课程。(关于通识教育MOOCS课程教学管理规定见附件)
三、课程教学及管理
第九条 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应根据所开课程的教学目标,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课程讲义、教案、教学进度表、课外阅读书目等教学基本文件,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开展教学。
第十条 任课教师要积极探索与通识教育目标相适应的课程教学模式,综合运用讨论式、启发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课堂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
第十一条 任课教师要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向学生推荐一定数量的阅读书目,引导学生广泛阅读古今中外的经典名著,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通识教育主干课程要求学生至少阅读一本教师推荐书籍,教师可通过组织读书报告会、查看学生阅读心得、师生对话(讨论)等方式检查学生课外阅读实施情况。
第十二条 任课教师需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可采取排定座次、随堂测验、提问等方式,检查学生的到课情况,严格执行“旷课和请假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课程考试”的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原则上应安排期末考试,考试方式可以采取随堂考试或其他统一考试的形式。任课教师应将考勤、平时作业(课程论文)、课外阅读、期末考试成绩相结合,综合评定课程成绩。
第十四条 各课程归口管理部门须将通识教育课程教学纳入本部门教学管理,支持本部门教师,尤其是具有较高教学水平的各级各类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开设通识教育课程;认真做好课程建设工作、教学研究工作,确保本部门归口管理课程的开课质量。
四、质量监控与激励
第十五条 课程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通识教育课程的日常教学检查,对于任课教师擅自调停课程、提前结束课程、上课迟到(早退)、以播放录像代替课堂讲授等不负责任行为,按学校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第十六条 教务处通过多种途径、形式对各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情况、教学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或评估结果纳入学校对学院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十七条 学校于每一学年度遴选出教师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师生反映好的课程进行立项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文化品位的通识教育精品课程。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曲靖师范学院通识教育MOOCS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教务处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