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16]31号
毕业综合训练是在学生学完所有专业课程,掌握了专业基本理论和方法,开展的专业实践,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最后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毕业综合训练既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教育过程,也是对学生全面素质的检验。各学院应结合专业特点和具体条件,充分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和认真实施各专业的毕业综合训练。
一、毕业综合训练的指导思想
按照“以生为本、因材施教、分流培养、多元成才”的理念,构建突出产教融合、协调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就业能力提升的教育模式,努力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二、毕业综合训练的形式
毕业综合训练的形式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相关教学要求,适当兼顾学生个人意愿进行确定。各类专业除可采取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外,还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1.文科类专业可采取撰写社会调查报告等形式。
2.工科类专业可采取项目设计、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等形式。
3.艺术类专业可采取艺术创作、毕业汇报表演、作品展示等形式。
三、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时间安排
毕业综合训练工作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各学院也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自行安排毕业综合训练时间。
四、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组织管理
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实行校院两级分级管理。教务处、学院职责分别如下:
1.教务处主管全校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统一领导全校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对毕业综合训练进行宏观组织和管理,协调解决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具体问题。
(2)负责全校毕业综合训练教学质量监控和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过程监控,组织检查、评估和经验交流活动。
(3)督促做好毕业综合训练归档工作。
2.各学院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要求和规定,结合学院各专业培养目标,拟订毕业综合训练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安排毕业综合训练教学任务,提供参考性选题,并进行动员。
(2)确定毕业综合训练指导教师,审核毕业综合训练课题。
(3)负责对本学院毕业综合训练质量和工作进度的日常检查和督促,及时研究处理存在的问题。
(4)组织本学院毕业综合训练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5)参与毕业综合训练的考核、评估和总结工作,研究解决毕业综合训练环节存在的问题。
(6)负责本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总结工作、归档工作,并及时整理和上报毕业综合训练的相关材料。
五、毕业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一)选题要求
1.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选择有一理论水平与实用价值能体现学生的综合知识能力的题目。
2.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和努力钻研,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和创新意识,使选题具有专业性、针对性和一定的创新性。
3.指导教师可以拟定部分题目让学生选择,也可以由学生在专业相关的范围内结合实验、见习、实习等实践活动自行选题,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确定题目。
4.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对于一个选题由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应有明确的分工,各人有不同的小题目,内容有所侧重。
(二)指导要求
1.指导教师应由熟悉本专业知识,有一定的行业实践,具有讲师、硕士研究生或相当中级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担任。
2.提倡聘请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行业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双师型”人员担任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应定期进行指导和检查。
4.指导教师应审阅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材料,写出评语,根据学生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水平给予初步评分。
(三)撰写要求
(1)基本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数据可靠,逻辑合理、顺畅,有一定的独到见解。
(2)学生可选多种类型的题目,但最后必须形成相应的论文(设计)、调查报告、艺术作品、图纸或设计说明书等。
(3)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按《曲靖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试行)》执行;毕业综合训练其它形式的撰写规范,由各学院自行统一制定。
(四)答辩要求
1.答辩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负责制订答辩细则、评分标准、组织答辩。
2.学院在通过指导教师评审及评阅教师评阅的学生中,选择成绩优秀(10%)的学生进行答辩。
3.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一人,负责制定答辩规则,程序、要求及时间安排、地点和人员等。
4.答辩时,学生应向答辩小组介绍自己完成的毕业综合训练的主要内容实用价值或创新点,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然后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
5.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综合训练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给出答辩成绩。
(五)毕业综合训练检测要求
1.除毕业论文(设计)外的其他毕业综合训练形式可不进行论文(设计)相似率检测。
2.论文(设计)相似率检测的要求见学校相关文件
六、毕业综合训练的成绩评定
1.毕业综合训练的成绩按百分制计。
2.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将毕业综合训练材料按要求整理装订成册,交指导教师评审,然后由所在学院指定一名评阅教师进行评阅,最后由答辩小组评分。
3.按指导教师评审成绩(占40%)、评阅人评阅成绩(占30%)和答辩小组评定答辩成绩(占30%)评定出综合成绩。
4.优秀(90分及以上)不应超过总数的10%。
5.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给定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综合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6.毕业综合训练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学院应给出书面意见,或令其重做、延期通过。
七、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认真进行总结,将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15周前报送《学院毕业综合训练指导教师备案表》、《学院毕业综合训练质量分析报告》、《学院毕业综合训练总结》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到教务处。
八、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业毕业综合训练实施方案及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后实施。
教务处
2016年3月28日
附件二
曲 靖 师 范 学 院
_____学院_____级本科毕业综合训练指导教师备案表
教务处 制表
指导教 师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来源 | 教学或研究方向 | 指导学生姓名 | |
校内 | 外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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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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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 人数 |
| 学院级答辩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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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综合训练选题 | 毕业论文篇数: 占毕业综合训练的 % | ||||||||
毕业设计(包括项目设计、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等)篇数: 占毕业综合训练的 % | |||||||||
社会调查报告篇数: 占毕业综合训练的 % | |||||||||
艺术作品(包括作品创作、毕业汇报演出等)篇(个)数: 占毕业综合训练的 % | |||||||||
其它形式篇数: 占毕业综合训练的 % | |||||||||
毕业综合训练选题来源 | 学生自拟题篇数: 占毕业综合训练的 % | ||||||||
来自各专业备选题篇数: 占毕业综合训练的 % | |||||||||
来自教师教研课题篇数: 占毕业综合训练的 % | |||||||||
来自社会实践(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社会调查等)篇数: 占毕业综合训练的 % | |||||||||
其它来源篇数: 占毕业综合训练的 % | |||||||||
指导教师情况 | 高级职称人数: 占指导教师人数的 % | ||||||||
中级职称人数: 占指导教师人数的 % | |||||||||
外聘指导教师数: 占指导教师人数的 % | |||||||||
指导教师总数 |
| 指导教师人均指导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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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综合训练成绩评定 | 等级 | 优(90-100) | 良(80-89) | 合格79-60) | 不及格(60以下) |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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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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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综合训练质量评析(含①开题、指导教师、中期检查与答辩情况;②毕业综合训练整体水平;③提高毕业综合训练质量的意见。)
学院(章) 学院毕业综合训练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