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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日期:2017-05-11

曲师校字〔2016〕26

为全面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能力,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国务院及云南省《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培养具有较强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全面发展原则。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学校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有机融合原则。将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培养全过程,丰富创新创业课程,创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使创新创业课堂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

整合资源原则。整合与集聚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形成重视、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总体目标

构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区域产业创新升级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与实践平台,建成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指导帮扶、文化引领等多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和专兼职相结合的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大幅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育出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及具有代表性的创新创业成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

各专业要围绕创新创业教育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专业培养方案,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内容,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要面向全体学生,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使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二)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1.完善创新与创业教育通识基础课

在通识教育基础课程中开设《创新创业教育》(18学时、1学分)、《生涯规划》(18学时、1学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合计18课时、1学分)作为创新与创业必修课程,必修课课程共计3学分,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其中,“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教育”两门课程由“双创”中心组织实施,分别于一年级上、下两学期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分三个学期开设,每学期6课时。

2.增设创新与创业教育通识选修课

在通识教育选修课中增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模块,通过组织校内教师申报或引入MOOCS课程等途径,开设《创新思维训练》、《创业创新执行力》、《创业创新领导力》、《创业精神与实践》、《大学生创业基础》、《创业基础》、《创业管理实战》等课程供学生修读,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要求至少修读2学分创新创业类通识教育选修课。

3.构建创新与创业实践教学体系

在实践教学体系中设置创新与创业实践项目,包括职业技能资格考试、学科竞赛、科研实践、艺术创作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等项目模块(具体项目及学分标准见附件2),构建覆盖范围广、设置科学的创新创业实践教学体系。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完成3学分创新与创业实践项目。

4.加强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程的开发与建设,通过3年左右时间,建成10门左右高质量创新创业选修课程,并积极申报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视频公开课。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结合专业及课程实际,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将创新创业知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及能力的培养融入教学内容中,使创新创业教育与通识教育、专业教育有机结合。

2.深化教学方法的改革,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问题导向式、案例式等教学,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灵感。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在实验项目中所占比重。制定并实施切合专业教学及学生就业实际的技能训练与测试方案。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实际及创新创业教育目标,采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作品展示、毕业汇报演出、社会调查报告等多种毕业综合训练形式;毕业综合训练选题要来自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企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真题真做”,通过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途径完成毕业综合训练。

4.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一是要加强与企业在人才培养各个环节的合作,完善“学校—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产学结合的教学运行模式;二是要探索“政府+行业(或专业)+企业+学校”的人才协同培养模式。

(四)加强创新创业培训

1.利用“珠源讲坛”、“校友论坛”、“辅导员之声”、“青年夜话”、“企业家讲坛”、“创业沙龙”等校园学术文化平台,邀请优秀企业家、创业指导专家对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培训。

2.主动联系人社部门或其他优质培训机构,聘请社会能工巧匠和校内有一定特长的教师,开展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

3.各学院要结合各级各类职业(职称)资格证书考试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大幅提高毕业生获得职业(职称)资格证书的比率。

(五)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

1.加强实验(实训)平台建设,整合校内资源,分步建设教师技能综合实训中心、语言学习与传媒实训中心、经济与管理实训中心、法学(社会工作)综合实训中心、电子与信息技术实训中心、食品工程实训中心、高原特色农业实验教学中心;继续加强省级“大学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体育教学实训示范中心”的建设和改革,整合充实资源,发挥示范作用。

2.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在建设现有实习(实训)基地的基础上,要按照转型发展的要求,加强与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环节的有机结合,努力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研一体的实习(实训)基地。

3.建设好大学生创业园、电商体验区、众创体验区及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打造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实践和体验基地、创业项目的孵化平台和创业服务平台。加强与社会资源的对接,不断完善专业服务能力,形成“创业意识激发—创业技能培育—创业项目打磨—天使投资对接—创业项目落地(孵化)—创业项目对接(社会)”的创新创业服务链条,提升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的能力。

(六)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1.依托云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平台,大力扶持我校大学创新创业协会,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支持并引导学生结合专业学习,自发成立创新创业类学生社团,挂靠各二级学院,配备专业指导教师,开展实践活动。

2.定期举办校级创新创业竞赛,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全国性、地区性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各学院要紧密结合学科和专业特色及优势,打造创新创业竞赛品牌,推荐优秀“专业+”和“互联网+”等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入驻学校创业孵化基地。

3.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预期任务,促进项目成果的转化;在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项目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不断提升项目实施水平。

4.由科技处牵头,制订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实施方案,每年设立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立项资助,获得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按照1:1配套资助,各学院应积极组织申报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5.积极开展学科竞赛活动。一是由教务处主办,相关教学单位承办,定期组织校级各类学科竞赛;二是鼓励并支持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等各类全国性学科竞赛活动。

(七)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

一是制定并实施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计划,提高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将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教师培训、进修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按照不低于1:500的师生比,配齐校级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团队;三是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积极聘请知名专家、学者和创业成功者、企业家等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导师队伍。

(八)改革创新创业教学管理和评价

1.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

学生所获创新创业教育类学分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形成学生创新创业学分档案,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建立学分转换机制,学生所获得的、超过规定要求的学分,可以在通识教育基础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通识教育选修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及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之间进行任意转换;此外,超过创新创业课程8学分要求的学分也可以转换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

2.实施弹性学制

完善学籍管理办法,实施3-6年弹性学制,放宽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为切实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各项工作,创新创业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科研及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大学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教育中心、团委、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学生处负责人,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分管科研工作副院长组成小组成员。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分工协作,精心组织,指导实施,把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各部门共同配合,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加强学院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由行政、党总支、团总支和专业系主任及部分老师组成,同时可聘请创业成功的校友、企业管理者、有关专家担任学生的创业导师,为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政策保障

各部门、学院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具体措施和规定,落实创新创业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创新创业教育取得实效。充分利用国家及云南省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各种优惠、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

(三)经费保障

学校在经费预算中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主动联系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探索设立校内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指导服务站;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在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

附件2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含实践教学)及学分标准

课程板块

项目

名称

要求

获得学分

认定部门

创新与创业教育通识基础课程

必修课程

创新创业教育

成绩合格

1

教务处

生涯规划

成绩合格

1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成绩合格

1

创新与创业教育通识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

详见每学期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   目录

成绩合格

2

创新与创业教育实践项目

职业技能 考试

全国大学计算机等级考试

一级

二级

三级及以上

1

1.5

2

教务处

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

初级

中级

高级

1.5

2

3

其它部(省)行业职业资格、水平、证书考试

合格

1

学科竞赛

校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1.5

1

0.5

教务处    

省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2.5

2

1.5

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4

3

2.5

科研实践

主持或参与校级科研、教改课题

每项课题毕业前应成功结题(参与人须排名前3)

主1.5、参1

科技处    教务处

主持或参与省级科研、教改课题

主3、参1.5

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教改课题

主4、参2

一般期刊发表的论文

每篇作品第一作者

2

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3

获得专利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3

2

2

文化艺术 创作实践

校级、地市级文学、艺术创作作品

每篇作品第一作者

1

教务处

省级文学、艺术创作作品

2

国家级文学、艺术创作作品

3

大学生学术文化体育艺术节

获奖

2

教务处    团委

创新创业 实践

创新创业竞赛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3

2

1

教务处

团委

创新创业项目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3

2

1

自主创业实践

法人代表

参与一年及以上

参与6个月及以上

4

2

1

双创中心

大学生创业园创业  实践

法人代表

参与一年及以上

参与6个月及以上

4

2

1